多地出台楼市限购政策 揭露违法获取购房资质手段
装修知识 作者:咪咪9069 时间:2018-10-13 14:18:13 浏览量:4493 来源:住范儿
导语:限购令争议 “急剧降温”PK“应景之策”对于各地出台的限购令,一些专家及业内人士对其效果存在争议。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从调控手段分析,限购属于行政命令,在投资投机者大量购房的现实条件下,暂停购房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他预言,未来半年上海等城市的房价将会趋于稳定,部分城市楼市甚至“急剧降温”。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原主任易宪容昨日接受本报采访时指出,“信贷和税收政策才是关键,现在的信贷政策80%还没有落实好”,如果把现有的信贷政策落实好,已经足够,无需再出更多政策。对于限购令,他认为,这些措施只不过是地方政府出于对中央究责的担忧而出的应景之策,是否有效还有待观察。中国营销学会副理事长洪仕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严格的调控政策出台后,进一步刺激了老百姓购房的徘徊观望情绪,由于政府进一步调控房价的呼声一直不断,使房产市场“雪上加霜”;不少房地产开发商面临运营资金链断裂压力和成交量惨淡的现实,降低房价,刺激销售,以加快资金回笼已经被某些房企提上决策日程,在企业内部的高层会议上被沙盘推演过了,“金九银十”的到来为开发商规模降价促销提供了契机。限购令是否能降低房价自“限购令”出台之后,这个被誉为是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在长春实施10余天来,长春市开发商和购房者呈现的态度却五花八门。而据房地局相关网站数据显示,5月19日“限购令”前一天长春市网上签约商品房达1056套,此后的6个工作日网上累计签约量还不及19日一天。也有开发商对产品的销售很有信心。认为长春的房地产市场因受到季节影响,通常在5月份以后才进入销售旺季,而“限购令”政策又需要一段时间的消化期,所以市场成交量及购房者的表现都将有一段平淡期,但长春主要以刚需为主,所以“限购令”政策对抑制需求的效果将有限,房价不会出现较大涨幅,但也不会大下降,市场发展将趋于平稳。很多购房人抱有的态度就是期待“限购令”可以是居高不下的房价降下来,一旦房价有所松动,再考虑购买的心态。也有部分人认为长春购房者中几乎没有所谓的炒房人,几乎都是自己居住,“限购令”几乎不会对长春的房价产生什么大的变动。 财经评论员叶檀在媒体上撰文认为,各城市出台的限购令没有区分已经持有的物业套数。不管是尚未购房的居民,还是拥有七八套住房的居民,一律可以再购一套新商品房,与其说这是对房地产投资的抑制,不如说是对投资者的鼓励。 北京买房“限购令”有望全国效仿,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杨禹作如下点评:杨禹:北京在全国相对比较早的拿出了买房的“限购令”,最新的消息是上海也出台了这样的限购令,我相信各个城市根据自己的房地产的实际状况,应该会逐渐出现这样的限购令。在过去房几个月地产调控的进程当中,不同的地方政府在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方面的力度是不一样的,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这些限购令放到桌面上比较谁更严格一些,因为各个城市的实际状况并不完全相同。我们要对比的是不同的地方在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当中的决心,根据其实际情况相比,到底有多大,有多坚决,再有一个有多稳定和持久。所以对于这样的地方政府出台的“限购令”,我们更多要去研究它背后与当地房地产市场现状相关联的那些东西。 珠海律师林叔权致信温总理求废止限购令称违反物权法前日,林叔权把斟酌再三的一封信发了出去,这封信的收信人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这位向来以“不务正业”著称的珠海律师,再次将精力投入到与他具体工作关联不大的事务中。信中,他引经据典,表明目下在全国多个地方正在实行的楼市“限购令”,违反了《物权法》,故吁请停止执行。限购令“政策效力注定不会持久”林叔权不否认“限购令”等多种房地产调控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限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的作用,并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趋势,但他认为,包括限购令在内房地产调控措施,仅仅是一种“政策”,不是“行政法规”,更不是“法律”。“就因为是政策,所以一些部门或一些人,更容易寻求相应的对策,来化解政策的影响力和限制力。”林举例说,不管各地出台的“限购令”如何规定,只要买房人是一次性付款,只要是不找银行贷款,或者干脆暂时不去办理产权手续,就可以不受限制。而对许多“炒”房者而言,只签房屋买卖合同不办证更方便炒房,因为“炒”出时只需到开发商处更名即可,还能节省过户税费,如是,限购令的政策效力注定不会持久。北京“限购”政策出台,开发商与买家各有渠道,在限购政策被假离婚“破解”后,限房价的政策又被精装拆分“破解”。而且我们发现,楼市“破解”带有限制性政策的时间越来越短,“破解”的手法也越来越多。限购政策在2011年对降房价可以说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2011年年初限购政策执行之后,伴随着成交量的迅速萎缩,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有信心让房价回归合理的承诺下,房价也出现了明显下降。但到了2012年,在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和降息的作用下,房价开始逐渐回升,尤其到了2012年年底房价出现了报复性反弹。限购政策对房价的限制作用土崩瓦解,人们在问:哪儿来那么多有购房资格的人?离婚潮的出现使很多人通过假离婚的方式重新获得了购房资格。可以说,限购这道千里之堤毁于假离婚之蚁穴。如果说楼市用了一年多时间才找到了限购政策的“破解”之道,那么楼市“破解”限价政策的时间也就不到一个月。 限购令“明显违反物权登记制度”林始终认为,既然是依法治国,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时,理应“依法”。但楼市“限购令”本身所存在的违法性问题,出台伊始就已经开始产生一些负面的问题。比如,有的城市由于购房人超出当地规定的家庭限购套数,新购住房无法办理房地产买卖合同备案或房地产登记,以至于引起了一些经济和法律纠纷,给购房人带来了重大风险。事实也的确如此。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专门发出《关于违反限购住房套数规定买卖住房的风险提示》,试图化解“限购令”所带来的问题。然而,《物权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这条规定的意思是,不动产的“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要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不能由“政策”规定。据此,林叔权确认,一些地方的限购令作出的“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明显违反《物权法》的物权登记制度。与此同时,林专门提醒,《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条规定的意思是,不办房地产权证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这也就意味着即便违反了“限购令”,但却遵从了“物权法”,一样可以绕过“限购令”,达到房产投机的目的。坚信自己的主张会被采纳其实,这封信林叔权已经酝酿已久,之所以才发出,乃是他认为“时机适当”。因为媒体和学界围绕楼市“限购令”的质疑声逐渐增多,已经形成了一个可以公开讨论的良性氛围。林叔权称,之所以想到给温总理写信,是从任志强上书国务院一事中受到启发。他坚信会得到总理的回复,并相信自己的主张会被采纳。
我没有资格买房,用别人的名字买的,买房的协议有效没有?关于借名买房这些事,由于各地陆续出台限购政策,尤其是像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对于购买房屋资格限制严格,然而就出现了一些人用别人的名义来买房,对于这种事情,一旦发生纠纷怎么办?房子的所有权归谁?借名买房的效率如何呢?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试行)》第十六条 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3,现实生活中,实际买房人因受“限购令”限制,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有效。因为“限购令”并非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商品房“限购令”的行为并不认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所以、违反“限购令”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仍然有效。4,如果借名人借名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的等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应认定无效,借名人借用出借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购买房屋,借名人与出借人就经济适用房达成的协议违反相关政策、法规应认定无效,出借人返还借名人的实际出资等相关费用。5,如果是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实际买房人可根据充分有效的证据向法院主张变更房屋所有权在不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法律强行性规范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自由订立合同,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即使最终房屋权属登记在名义买房人名下,实际买房人也可以根据充分、有效的证据向法院主张变更房屋的所有权,然后再凭生效的判决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即便在房屋产权主张不成的情况下,也可最低限度地确保当事人的合法债权。
多地楼市限购再升级 买房还能再出手吗
看是刚需,还是投资。如果投资,请谨慎。如果是刚需,可以出手。不过国人的习惯,限购了,就一直观望,等到涨价了,又开始哄抢。古语说:红场你不要赶,冷场你不要懒。所以,如果是自住,刚需,价格能承受,就买了。
多地楼市限购再升级 买房还能再出手吗?
3月11日,海南三亚市政府官网发布《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收紧当地楼市的信贷政策和市场秩序监管。进入3月以来,全国多地相继出台楼市限购升级政策。除三亚外,河北张家口的崇礼区、保定市下辖涿州和涞水,以及杭州等地区相继升级楼市限购政策。在业内看来,这些地区楼市近期回暖显著,是此轮限购升级的重要原因。“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调控升级,势在必行。然而,面对这一道道加急“限购令”,很多人感到不解:三四线城市不是库存压力大吗?到底应该去库存,还是限购?房价是否会“越限越涨”?会不会“泡沫破裂”呢?房价抬头多地限购升级进入3月以来,全国多地相继出台楼市限购升级政策。不仅是三亚、崇礼,就在两会前夕,保定市下辖涿州和涞水,以及杭州等地区相继升级楼市限购政策,这其中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升级成为多地限购政策升级的共同特点。在业内看来,这些地区楼市近期回暖显著,是此轮限购升级的重要原因。去年开始,环北京三四线城市房价暴涨。以涿州为例,2016年部分地区的房价上涨超一倍,“炒房”气氛浓郁。而三亚房价涨幅更是已连续两月排名全国榜首。数据显示,三亚今年1月新建商品住宅的成交均价为23566元/平方米,去年全年均价为19169元/平方米,涨幅达23%。房贷全面收紧业内人士分析,多地限购政策的接连出台,对于稳定住房市场、防范住房炒作等都有了较为明显管制,也代表了目前全国楼市调控政策继续收紧的大趋势。记者通过多方采访亦获悉,很多银行已经收缩了住房按揭贷款新增规模,且不少银行的地方分行向总行汇报房贷数据和投放计划的频率也大幅提升。业内人士称,伴随着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和银行自身的主动调整,预计今年银行整体房贷增速将大幅放缓。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10日在两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住房贷款在中国还会以相对比较快的速度发展,但是确实要适当平衡。随着住房产业的政策调整,增速估计会适当放慢。“监管层在房地产信贷方面政策已经有所收紧,另外,在宏观调控的背景下,市场人士目前对楼市前景存在一定分歧,对楼市上涨的单边预期没有那么强烈,相关的购房贷款需求得到抑制。”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去年银行的信贷结构较为偏重个人部门,房贷、个人消费类贷款的增速都比较快,而今年,伴随着实体经济出现一些积极信号和企业部门有效融资需求有所回升,预计银行对企业部门的信贷投放也会更多。“实际上,不考虑监管部门的一些指导要求,从自身的盈利角度出发,银行也会做出这种信贷结构的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日前强调,要继续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楼市怎么走?买房该不该出手?在全国政协委员、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看来,目前三四线城市库存压力相对比较大,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对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是总的基调,但中国这么大,一二三四线城市的情况各有不同,政策也不能搞“一刀切”。因此,采取因城施策的调控措施,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去年开始,政府因城施策及时进行调控,很多热点城市都出台了限购、限贷、限价政策。最近政府还专门提出,这些热点城市金融机构的资金不可以拿去买地,这些调控措施都是很有针对性的。”许家印说。热点城市本来就热,各种限制政策就是要给楼市降温去火,防止市场过热。接下来房价怎么走,现在还不好说,但把“炒家”限制在市场之外,对刚需购房者还是有利的。不少人关心,对于三四线的“冷门”城市来说,房地产市场是什么情况,房价会不会“断崖崩盘”?“判断趋势应该看基本面。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这个基本面和房地产市场紧密相关,只要这个基本面不改变,房地产市场就不会改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说。那么,既然楼市没有“断崖崩盘”的危险,要不要现在买房投资呢?几乎所有代表委员都不看好“炒房子”。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就表示,“如果五年之前问我这个问题的话,我会毫不犹豫说当然要投。今天问我的话,我感觉是要根据自己的一个财务状况。房子是用来住的,该买还是要买,但是如果你要借钱炒房子,那风险就很大了。”今年稳房价,政府都有什么牌?“我们正在根据中央要求,制定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这个基础性制度长效机制出台以后,对房地产会起到一个保障作用。”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表示。住建部部长这段话里,有两个关键词:“平稳健康”和“长效机制”,而且这是中央的要求。以前房地产市场的主要问题,就是不够平稳,大涨猛涨的时候多,涨上去又调不下来。难怪有不少人抱怨,“限购令”的结果,就是越限越涨。那么,怎么来稳楼市、稳房价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的调控策略还是那7个字,因城施策去库存。啥叫因城施策?就是房子多的城市,得想办法去库存,要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房子少的城市,就得想办法稳房价。先看土地牌。土地与房价的关系,就相当于面粉和面包。面粉一个劲儿地涨价,那面包肯定便宜不了。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乃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特别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遏制炒作土地的投机行为。也就是说,房子不是用来炒的,土地也不是用来炒的!开发商想当“地王”可以,但是不能“囤货居奇”。还琢磨把开发周期拖延个几年,等着倒手赚土地差价的,赶快醒醒吧!再看产业牌。利用产业政策,盘活存量,加大市场供应,也是稳楼市、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一环。今年将加快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立法,推进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努力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最后看金融和税收牌。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表示,本届人大常委会已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但今年并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尽管房地产税还没有确切实施的时间表,不过代表委员对这张牌还是寄予厚望。(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点击领取看房红包,百元现金直接领
联名买房绕不开限购 共同买房需查资格
不是同一居民家庭人员联合购买一套住房,将同时占用各自家庭的一个购房名额。通过联名购房可“破解”限购政策?江城楼市限购新政施行10天以来,有不少外地购房者听信谣言,希望通过共同购买、买商住两用房落户等办法钻政策漏洞。针对这些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疑问,记者昨日进行了多方探访、求证。共同买房需核查各自资格近日,有不少自封的“业内人士”对外发布消息称,11月15日出台的限购新政执行细则中,购房资格认定相关标准存在漏洞,外地买房人可以绕开限购政策。部分购房者开始寻找共同买房人。据了解,我市楼市限购执行细则中提出,两人及以上在限购区域共同购房,共同购房人为非同一居民家庭,如果购房人之一为非本市户籍并在武汉拥有一套住房、购房人之一为本市户籍并拥有两套住房,暂停在限购区域向其出售房屋。因此,有“业内人士”在网上反推细则并散布消息称,限购政策存在漏洞,一名无房无社保证明的外地人,可以与一名无房或只有一套住房的武汉人联名购房,这样就巧妙绕开了对无社保、个税证明外地人购房资格的限制。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前往江汉区发展大道附近的几家楼盘探访。两家楼盘销售人员表示没遇到过这种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另一家楼盘的销售人员现场与购房资格审核人员联系后告诉记者,这种方法前几年可以操作,但目前已行不通。同时,两名非同一居民家庭人员购房在银行贷款上也会受到限制。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解答称,这种说法明显不成立。如果两个人不是同一个户籍家庭,两人均需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如果有一人不具备购房资格,购房行为就无法完成,外地户籍一方必须提供连续两年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证明。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两人及以上人员共同购房,共同购房人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将按共同购房家庭分别拥有一套住房对待。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同一居民家庭人员联合购买一套住房,将同时占用各自家庭的一个购房名额。买房落户没有擦边球新的限购政策实施后,部分在武汉无工作单位的外地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不少商住性质的楼盘开始打起了“擦边球”,以买房就学、买房落户等口头承诺吸引外地购房者。近日,为了将未成年孩子的户口转到武汉,在红安工作的严女士准备在汉阳买房,“不限购不限贷的房子,买了房就能在武汉落户,小孩以后也能在武汉上学”。就在严女士准备付款时,亲戚对她进行了劝阻。当她要求销售人员把“买房落户”的承诺以书面形式确认时,被对方拒绝。对此,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市现行买房落户政策,外地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购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住房,可在中心城区落户,在远城区购房落户的标准则是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多家楼盘销售置业顾问表示,目前外地人在武汉买房落户,除了对房子的面积和总价有上述要求外,房源还必须是新房,且为70年产权的住宅,购买40年产权的商住两用房将无法落户。想买房入学,具体就读哪所学校还要看楼盘所在地教育部门的划片入学等政策。(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搜狐焦点为您提供全面的新房、二手房、租房、家装信息
外地人被限购如何买房
可以在海口买房,要在海口交了5年以上的社保就可以了 。海南省住建厅厅长霍巨燃在发布会宣布,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上述区域之外,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自本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