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应该进哪个科目
搭配案例 作者:滴水 时间:2019-02-15 17:29:43 浏览量:5983 来源:住范儿
导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办法如下: (1)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技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①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税金”(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②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工业、农业、商业、运输(交通、民航)、邮电、施工企业,外商投资工业、农业、商业、交通、施工企业]、“其他营业支出”(金融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 (旅游、饮食服务、保险企业、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商投资租赁、旅游企业)、“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运输(铁路)企业]、“其他营业税金”(外商投资银行)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③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3)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该房地产营业收入实现时,再按本规定第二条第1、2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补交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包括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5)为了提供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依据,企业应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等,在有关会计科目或备查簿中详细登记。 (6)企业按规定补交应由已实现的1994年经营损益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实际补交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1995年1月1日至本规定印发之日期间的土地增值税参照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土地增值税计入什么科目(1)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2)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3)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摊销的无形资产金额,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土地增值税进哪个科目?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字(1995)15号1995年3月7日 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规定通知如下: 一、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税金"(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科目。 2.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工业、农业、商业、运输(交通、民航)、邮电、施工企业、外商投资工业、农业、商业、交通、施工企业]、"其他营业支出"(金融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旅游、饮食服务、 保险企业、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商投资租赁、旅游企业 )、"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运输(铁路)企业]、"其他营业税金"(外商投资银行)等科 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3.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 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三、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 四、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该房地产营业收入实现时,再按本规定第二条第1、2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补交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包括预交的土地 增值税。 五、为了提供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依据,企业应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等,在有关会计科目或备查薄中详细登记。 六、企业按规定补交应由已实现的1994年经营损益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实际补交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1995年1月1日至本规定印发之日期间的土地增值税参照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土地增值税应列入哪个科目?
①一般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②一般企业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营业外收入(或借:营业外支出) ③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负担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旧准则):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④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将土地增值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旧准则):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哈,我是从中华//会计///网//校抄的!
房地产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计入哪个科目?
房地产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计入“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该房地产营业收入实现,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补交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转让土地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5]110号)文件第六条二款规定: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是鼓励投资者将更多的资金投向房地产开发. 因此你公司将生地变为熟地的开发过程中,对开发成本可以加计20%扣除,但期间费用及利息不得扣除. 如你公司实质上属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则根据第六条一款规定: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其目的主要是抑制炒买炒卖地皮的行为. 则相应的相关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不得作为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