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什么情况是单独所有的有什么规定
建材 作者:轻舞飞扬xh 时间:2019-02-15 17:45:14 浏览量:6914 来源:住范儿
导语:单独所有是指夫妻双方仅一方拥有。1、如果房产证上注明单独所有那说明是对方个人所有,也就是说房产所有权百分百归他个人。2、首先婚前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属于夫妻个人财产。3、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4、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5、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6、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婚后房产房产证上写着“单独所有”是什么意思?单独所有是指夫妻双方仅一方拥有。1、如果房产证上注明单独所有那说明是对方个人所有,也就是说房产所有权百分百归他个人。2、首先婚前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属于夫妻个人财产。3、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4、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5、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6、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婚后买房,房产证上面的共有情况却是单独所有,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双方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扩展资料: 婚后房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些信息要了解 情景1:他结婚前全款买了套房,这房子是他的? 答案:必须的! 解答:根据新《婚姻法》规定,他婚前全款买的房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万一他结婚了,夫妻感情不和出现离婚,这套房子也仍属于他一个人。 情景2:结婚前,他贷款买了套房。这房子还是他的? 答案:那可不一定。 解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情景3:婚后他爸妈全款买了套房,登记在了他名下。这房子肯定是他的? 答案:是的。 解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这房子还是他的!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婚姻法参考资料来源:央视网-婚后房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些信息要了解
婚后房产证写单独所有
婚后的房产办证写单独所有,需要对方当场签字同意。
房产证上单独所有与夫妻共有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上单独所有与夫妻共有区别在于产权所有人不一样。单独所有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夫妻共有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相关法律依据:《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说明中指出“共有情况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不属共有情况的,填写单独所有;属于共有情况的,填写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在夫妻财产共有原则下,如果房产是婚后所购置,且夫妻双方对产权分割没有其他书面约定的话,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谁,原则上就属于夫妻共有。《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扩展资料《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全款买的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夫妻感情不和出现离婚,这套房子也仍属于一个人。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这房子还是他的!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
房产证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内取得的房产,房地产住宅局登记为单独所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A、婚前一方承租,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可以认定为按照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C、对于婚内一方取得并非专属于其个人所有的遗产或赠与的房产等财产,如果其在登记的时候使用了非法手段,且向另一方隐瞒了真实情况,登记于其个人单独所有,另一方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住宅局提出登记异议,并在提出登记异议后15日内提起诉讼,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异议失效。经法定程序审理认定,另一方取得的单独所有的房屋,在办理登记时确实使用了非法手段取得的,人民法院会依法根据另一方的诉请,将该房屋变更为共同共有因此,虽然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归属以登记为准,但是在婚姻家庭领域内,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是可以存在即便登记于一方单独所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前提是,并未登记于不动产所有权证书的一方,能够持有相关客观有效证据,证明之所以未登记为共同共有,但是属于上述两款情形之一的。如果举证不利,则以不动产登记为准。(本回答本人意欲删除,因为百度未尊重本人的劳动及智慧,但是鉴于被这么多人认可,所以决定贡献给有需求的朋友) 2、婚前由一方承租,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于出资一方子女的名下,依据婚姻法18条第三款的规定,应认定为出资一方对于自己的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登记于一方名下,可以按照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A、工资、奖金。B、生产、经营收益。C、知识产权收益。D、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所取得的财产,但有本法18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E、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 5、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9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7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19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