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步骤是什么
选材料 作者:无影国度 时间:2018-05-28 18:06:18 浏览量:4978 来源:住范儿
导语:
:(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内容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5、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6、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7、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8、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评报告。9、建设单位取得工程的规划、消防、环保验收认可文件。10、取得电梯准用证及燃气工程验收证明文件。11、安监站已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等部门签发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13、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取得城建档案馆出具的认可文件。(二)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程序1、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成试运转(水、电、防水、路面抽芯、桥梁动静测试等)功能检测,建设单位应通知相关单位及质量监督站到场。2、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埴写竣工报告,连同施工资料交监理审查。3、资料经审查通过后,监理单位加署意见,将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4、建设单位整理资料,附上和本工程有关的报建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分类、整理。5、城建档案馆分类、整理完成后,加署资料整理符合要求的意见,建设单位将竣工资料连同《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一并交工程质量监督审核。6、工程质量监督站在五个工作日完成资料审核,符合要求后通知建设单位。7、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监督站。8、建设单位以现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查验工程实体质量。(3)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三)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施工验收标准的严重问题,质量监督站应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四)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责任主体整改后,形成文字资料作为工程验收资料之一存档。(五)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站进行协调解决。(六)质量监督站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写出监督报告,建设单位必须在监督报告出具后十五天内办理工程备案手续。(七)办事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组织: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监督站。建设单位以现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查验工程实体质量。(3)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问题---处理(1)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施工验收标准的严重问题,质量监督站应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2)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责任主体整改后,形成文字资料作为工程验收资料之一存档。(3)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站进行协调解决。验收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5、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6、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7、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8、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评报告。9、建设单位取得工程的规划、消防、环保验收认可文件。10、取得电梯准用证及燃气工程验收证明文件。11、安监站已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站等部门签发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13、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取得城建档案馆出具的认可文件。竣工资料由总承包按业主和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各专业分包单位按照总承包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进行审核、汇总。竣工验收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已经全部完成工程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档案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实物及技术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一套竣工资料给总承包项目部检查,符合档案馆及代建单位要求后提交给监理公司审查。并由监理公司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待验收完成后并入总体工程竣工验收中一并交工。竣工验收组织1、单位(子单位)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并整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送质监机构抽查。2、施工单位在收到质监机构抽查意见书面通知后符合质量验收条件的,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验收手续。3、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验收前整理完整的质量监理资料,并对所监理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建设单位。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5、建设单位在收到上述各有关单位资料和报告后,对签合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质量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将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等内容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送交质监机构。6、验收组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关于工程履行合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中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汇报。7、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8、实地查验工程质量。9、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质量验收意见。并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质监机构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作流程要求各专业分项目部按以下流程做好工程资料整理。各项目部工程资料要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安排胜任工作的内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收集和整理工作。工作流程如下:1.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主要内容是:(1) 开工报告、竣工报告;(2) 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聘任文件;(3) 施工组织设计;(4) 图纸会审记录;(5) 技术交底记录;(6) 设计变更通知;(7) 技术核定单;(8) 地质勘察报告;(9) 定位测量记录;(10) 基础处理记录;(11) 沉降观测记录;(12) 防水工程抗渗试验记录;(13) 混凝土浇灌令;(14) 商品混凝土供应记录;(15) 工程复核记录;(16) 质量事故处理记录;(17) 施工日记;(1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19) 工程质量保修书;(20) 工程预(结)算书;(21) 竣工项目一览表;(22) 施工项目总结等。2.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器具及设备等的质量证明和进场材料试验报告等,这些资料全面反映施工全过程中质量的保证和控制情况。各专业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主要内容是:(1) 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1) 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2) 焊接试(检)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3) 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报告;4) 砌块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5) 防水材料合格证或试验报告;6) 构件合格证;7)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8)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9) 土壤试验、打(试)桩记录;10) 地基验槽记录;11) 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12) 工程隐蔽验收记录;13) 中间交接验收记录等。(2) 钢结构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1) 钢结构工程轴线复核;2) 钢网架焊接球、螺栓球及组合件的质量证明书和节点承载力试验;3) 金属压型板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4) 涂装材料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5) 钢构件检验记录6) 预拼装记录7) 高强度螺栓安装连接检查记录8) 焊缝外观检查记录和实测记录9) 钢结构涂装检测记录10) 总拼就位后几何尺寸误差和挠度记录11) 焊接质量检测报告(3)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1)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2) 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3) 系统清洗记录;4) 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5) 卫生洁具盛水试验记录;6) 设备试运转记录等。(4) 建筑电气安装主要质量保证资料:1) 主要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2) 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3)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5) 通风与空调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1)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2) 空调调试报告;3) 制冷系统检验、试验记录;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6) 电梯安装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1) 电梯及附件、材料合格证;2)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3) 空、满、超载运行记录;4) 调整、试验报告等。(7) 其它消防系统、弱电系统、市政专业、高压配电专业、绿化专业等质量保证资料按国家要求及各专业要求进行整理。3.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应按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室外工程的规定执行。进行分类组卷时,工程检验评定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记录;(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 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记录;(5) 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6)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抽查记录;(7) 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等。备案内容如下:1、已完成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告;3、由监理公司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5、经质监机构抽查的完整的质量控制和工程管理资料;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督促电梯分包单位办理好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书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8、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试验资料;9、由安监站出具的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备案程序1、质监机构在工程质量验收后,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2、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资料,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文件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后在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和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暧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6)基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约定。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一)施工许可证。(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过程有哪些
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 第一部分 开工前资料; 1、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合同; 3、 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 质量监督登记书; 6、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 施工图会审记录; 9、 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 开工报告; 11、 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技术交底记录; 14、 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 分质量验收资料; 1、 地基验槽记录; 2、 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 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 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 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 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 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 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 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 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 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 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 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 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 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 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三部 分试验资料; 1、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 砂、石检验报告; 3、 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 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 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 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 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 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2、 幕墙工程试验报告; 13、 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 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16、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 17、 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18、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 19、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0、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1、 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2、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23、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24、 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2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26、 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7、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28、 电气设备调试记录; 29、 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0、 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31、 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 32、 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 33、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4、 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35、 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36、 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7、 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 38、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 39、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第四部 分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 1、 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 2、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 3、 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 4、 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 5、 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6、 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7、 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 8、 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 9、 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 10、 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 11、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 12、 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4、 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 15、 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6、 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 第五部 分施工过程资料; 1、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3、 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 4、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5、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施工记录;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施工日志; 8、 砼开盘报告; 9、 砼施工记录; 10、 砼配合比计量抽查记录; 11、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12、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 13、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14、 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15、 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 16、 工程复工通知书; 第六部 分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 1、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 2、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色)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 3、 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 4、 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售货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 5、 经建设单位(业主)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 6、 见证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7、 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8、 其他; 第七部 分竣工资料; 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 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12、 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 13、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1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15、 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档资料;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 2、 施工图纸审查批准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 3、 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通知书及交底要点; 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 9、 地基验槽记录及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0、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1、 设计单位出具(或认可)的地基处理措施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2、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3、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4、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6、 特殊部分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7、 线路敷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查报告及钢结构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 1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20、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1、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试验报告; 22、 装配或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合格证及施工接头、拼缝的砼承受施工满载、全部满载时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3、 防水砼、喷射砼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及锚杆抗拨力试验报告; 24、 地基处理工程中各类地基和各类复合地基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结果; 25、 桩基工程基桩试验报告; 26、 砂浆强度统计表及试件试验报告; 27、 砖、石、砌块强度检验报告; 28、 建筑工程材料有害物质及室内环境的检测报告; 29、 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带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保温隔热及密封材料的复验报告; 30、 金属及塑料外门、外窗复验报告(包括材料、风压性、气透性、水渗性); 31、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32、 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的整机安装验收报告; 33、 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系统联动、系统调试及系统安装验收记录; 34、 砼楼面板厚度钻孔抽查记录; 35、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36、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37、 工程质量复工意见书及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 3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39、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4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4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6、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 47、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4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49、 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50、 工程竣工复验意见书; 51、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52、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5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注:幕墙、钢结构及网架的整套资料存质监站;
市政工程的验收流程是什么
不知道你具体是什么工程验收,我提供一个大致上的流程给你参考一下。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流程 一、竣工验收实施步骤分四步进行:即竣工验收前的准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终止。 二、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一)、施工单位进行的准备工作: 1、档案验收。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整理工程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自检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项目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监理、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规划验收。委托检测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实测,填写《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与竣工实测报告一起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 4、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后到市建设大厦购买验收相关范本(红、黄、蓝本一式三本),填写建设工程竣工报告(蓝本)、保修书(包括保修卡),向监理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5、其他所需文件:设计质量检查合格文件、勘察质量检查合格文件、施工图审机构工程质量检查合格文件、工程拨款情况的证明文件、工程移交表、工程基本情况表、施工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三、监理单位进行的准备工作: 1、整理工程监理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自检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项目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施工、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监理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预验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监理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四、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组织规划专项验收。 2、组织环保专项验收。 3、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小组)并确定专项验收组成员。验收委员会的成员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验收委员会主任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验收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任命。专项验收组一般分为外观检查组、实测实量组、资料检查组,工程规模较大时,可按专业工程细分若干个检查组。各专项验收组组长,由主任任命,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组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每组不少于三人;参加竣工验收的成员,在相应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中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3、确定竣工验收方案。 4、编写工程项目执行报告(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5、项目工程师整理建设单位工程档案资料,自检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施工、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五、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同时领取核查表填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的时间,派出竣工验收监督小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审查不具备的验收条件的,一般是在收到竣工验收监督通知的5天内通知建设单位,说明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具体事项。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在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机构单位的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此验收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其会议议程和内容如下: 1、 验收委员会主任宣布竣工会议开始,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宣布专项验收组长及其成员,宣读委托书。上述人员名单及委托书报质量监督机构派出的监督小组确认。 2、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的情况。 3、 审阅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机构、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4、 审阅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档案等部门的质量认可文件。 5、 资料验收组核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 6、 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填写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7、 各专项验收组检查验收完毕后,验收组组长总结发言,对所检查的内容进行客观的评价。并明确各项验收结论,建设单位做好记录。 8、 验收委员会协商验收意见。当意见一致时,形成验收委员会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宣布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9、 监督机构宣布验收监督意见。 10、 整理会议纪要,与会各方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11、 宣布验收会议结束。 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即可进行验收备案程序。建设单位应备齐如下资料: 1、竣工验收报告(红本)。 2、竣工报告(蓝本)。 3、工程评估报告(监理出俱)。 4、勘察、设计、图审的质量检测报告。 5、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水务、档案等部门的验收认可文件。 6、工程质量保修书(褐本)。 7、资金拨付证明文件。 8、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 9、竣工验收备案表(黄本)。 将上述资料报送建设规划局审查后,建设规划局给予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七、质量保修期终止的工程,填写工程质量保修期终止申请书、工程质量保修期终止证书 、退还质保金申请书。 八、注意事项: 1、上述文件的竣工日期如不确定就先空着。 2、验收组组长应为建设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步骤和主要内容
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步骤和主要内容如下。第十二条 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年初制定年度竣工验收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列入竣工验收计划的项目,项目法人应提前完成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第十三条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三)工程决算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四)竣工文件已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全部内容。(五)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六)各参建单位完成工作总结报告。(七)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程序:(一)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及时向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其主要内容包括:1.交工验收报告。2.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3.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批复文件。4.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意见。5.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6.竣工决算的核备意见、审计报告及认定意见。(二)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现场核查。审查同意后报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三)以上文件齐全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由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知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开展质量鉴定工作。(四)质量监督机构按要求完成质量鉴定工作,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并审核交工验收对设计、施工、监理初步评价结果,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五)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内容:(一)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二)听取公路工程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及接管养护单位项目使用情况报告。(三)听取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四)竣工验收委员会成立专业检查组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阅有关资料,形成书面检查意见。(五)对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审定交工验收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初步评价。(六)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确定工程质量等级,并综合评价建设项目。(七)形成并通过《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八)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印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九)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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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怎样验收
我们的房子马上就装修完毕了,过几天师傅就打电话就要验收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