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好地段优质房源入市 城改项目受人瞩目
企业新闻 作者:cycy11 时间:2018-07-07 11:04:14 浏览量:5654 来源:住范儿
导语: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并发〔2009〕29号),设置太原市城乡规划局,正县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取消职责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划入职责将原太原市规划局职责划入太原市城乡规划局。(三)增加职责1.规划区内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太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3.实行派驻市属县(市)规划督察员制度,负责督查辖区内规划执行情况。4.太原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一)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二)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城市测绘、城市雕塑、户外广告设置等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太原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四)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监督、管理和太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乡规划、城市测绘等年度计划制定下达及管理(含验收)。(六)组织编制、修编、调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市属各区(含开发区等特定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七)审核上报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审核上报市属县(市)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负责审批市属各区(含开发区等特定区域)镇、乡、村庄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八)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并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九)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规划管理,核发选址意见书。(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提供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十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管理,外立面装修、灯饰、城市雕塑及城市规划区内、行政区域内跨县区重要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十二)依法组织审核城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并对村镇实施规划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指导全市行政辖区内村镇规划工作。(十三)负责建设工程现场放验线管理,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十四)组织检查城市规划区城乡规划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纠正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行为。(十五)纠正违反城乡规划法规规章行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规划听证。(十六)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城市雕塑行业管理(含资质审查)。(十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建档案收集、编制、保存、整理、查询及管网普查、跟踪管理。(十八)开发管理全市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组织促进城乡规划科技进步、人才开发和内外交流。(十九)培训市、县(市、区)、街办(乡镇)、社区(村)规划管理人员和城乡规划监督员,指导市属县(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二十)实行派驻市属县(市)规划督察员制度。(二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规划局设13个内设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起草重要文稿,督查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机关行政会议组织协调、机关文书档案管理、信访、保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办公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印鉴管理、保卫、消防、固定资产管理、计划生育、外事工作,归口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人事教育处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考察、劳动工资管理;负责局系统工作人员招考录用和局机关(含派出机构)工作人员考核、奖惩、任免、交流、辞退、退休管理,指导、监督下属单位工作;负责科技干部和技术工人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局机关(含派出机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城乡规划发展战略及公共政策研究,研究、制定、修改局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组织局技术审查会议,承办太原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主任会议和全委会议;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规划控制线进行控制和调整,组织城市规划区内大中型建设工程规划可行性研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重要规划设计方案的协调征集或招投标管理工作,局系统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省市相关部门业务技术协调工作;负责局业务知识培训、人才开发和内外交流,参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等工作。规划编制和历史名城保护处参与制定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组织编制、修编、调整、补充并审核上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组织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旅游景区和开发区规划编制,审核上报市属县(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组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保护管理,承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规划用地处负责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规划管理、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规划管理,核发选址意见书;负责核定永久性和临时性建设用地位置、界限、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内容,提供规划条件,受理建设用地规划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受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变更,审批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延期、注销;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大中型建设项目及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上层面规划编制审核、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处理有关用地规划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建筑规划处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包括翻修)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建设工程(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性质、功能、规模、位置、体量、体形、建筑色彩和风格及夜景效果等及建筑外立面(包括屋顶)改造工程审核和规划控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及用地规模在2公顷以下总平面布置规划方案审核;组织城市街景整治规划方案设计、论证及审核;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大中型建设项目及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上层面规划的编制审核、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处理有关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市政规划处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及行政区域内跨县区新建、改建、扩建的永久和临时性城市基础设施(高速公路、公路、城市道路、桥涵、铁路、轨道、电力、燃气、供水、排水、供热、通信、湖泊水系、城市防洪、防灾等)及建筑物、构筑物配套管线规划审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交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城市基础设施设计方案规划审核、管线规划条件的提供;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大中型建设项目及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上层面规划的编制审核、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处理有关市政规划管理群众来信来访。监督检查处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执行情况,配合部、省督察员工作;负责建设规划审批监督检查,认定、查处、纠正、处罚在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和越权审批等行为;负责建设工程现场放线验线管理工作;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组织局案件审理会;监督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城市雕塑行为;受理并督查办理有关规划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归口管理规划管理执法大队业务工作。县乡规划处指导协调城市规划区内(主城区外)镇、乡、村规划编制及审核,指导各规划分局村镇规划管理、各县(市)规划管理工作;管理市属县(市)规划督察员。广告雕塑规划处组织编制全市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规划、城市雕塑规划,审核全市重要景观地区、主要景观道路两侧公共空间雕塑公园等建设项目;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宣传栏、广告牌匾、站牌、画廊、城市雕塑、灯饰等设置规划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经营性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参与认定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及各类宣传栏、广告牌匾、站牌、画廊、城市雕塑、灯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综合业务处负责城乡规划、城市测绘等年度计划制定、下达、管理(含验收),全市城乡规划、雕塑设计管理(含资质审查),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工作及影像图、规划图利用协调工作;安排城乡规划、城市测绘等任务,审查报告、成果、成图,监督检查成果资料管理;负责局属各单位年度经济指标下达及检查考核验收;指导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组织评优和推动勘测设计科技进步等;负责开发管理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管网普查及跟踪管理,城市规划区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大厅规划窗口归口管理。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城乡勘察设计、城市测绘、城市雕塑、户外广告设置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前置审查、备案、发布和清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城乡规划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协调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市、区(县、市)、街办(乡、镇)、社区(村)规划管理人员和城乡规划监督员培训;组织规划行政许可听证,纠正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承办规划行政执法证件申报工作。财务审计处组织拟定并实施财务会计及财务审计制度,负责编报局系统经费预算,组织资金收入,负责资金安排;负责本局财政预算组织实施和国有资产管理;参与城乡规划、城市测绘等年度计划制定、下达、管理(含验收);负责局属单位经济活动中财务业务指导、监督和审计,机关职工医疗保险金额审核收缴;本系统财会人员业务培训考核。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含派出机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市规划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65名(含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编制3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中层职数35名,其中:处长职数1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1名、工会主席1名、副总工程师2名)、副处长职数16名(含机关团委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1名)。县(市)规划督察员4名(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各1名),待遇同分局局长。核定工勤人员8名,使用事业编制。 (一)关于分局设置市规划局分别设置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经济开发区、不锈钢园区规划分局,为市城乡规划局派出机构。各分局机构规格按照并办发〔2001〕109号文件执行,市辖六区分局领导职数各核定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4个开发区(园区)分局领导职数各核定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各分局机关行政编制分别核定4名,核定工勤人员1名,使用事业编制。1.市辖六区规划分局主要职责为辖区内省、市、区重点工程提供规划管理服务;负责本辖区市城乡规划局授权范围内规划管理工作;核发辖区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负责辖区内规划编制调查、意见征集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取得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及验线工作;负责立案、查处、纠正辖区内在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和越权审批等行为;查处辖区内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城市雕塑行为;负责规划执法中队业务管理,指导村镇规划建设;处理辖区内有关规划管理群众来信来访。2.开发区(园区)规划分局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市城乡规划局授权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开发区(园区)总体规划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经市局审核后按程序核发选址意见书、提供规划条件;负责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含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 规划管理工作,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审查辖区内主要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审查审批工作;立案查处、纠正辖区内在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和越权审批等行为;处理辖区内有关规划管理群众来信来访。(二)关于测绘职责市国土资源局为全市行政区域测绘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基础测绘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查处测绘违法行为;市城乡规划局是城市勘察、测绘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城市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三)关于违法建设查处职责在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查处;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由城乡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擅自改变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高分求太原市拆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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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危(旧)房改造实施细则为加速我市危(旧)房改造步伐,推进旧城改造、住房制度改革和安居工程建设,依据市政府《关于旧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并政发〔1997〕10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我市危(旧)房以成片改造为主,危(旧)房比例大于60%的区域,方可列入危(旧)房改造范围。比例的认定由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负责。危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危改项目)由市危改领导组审定,然后由市危改办报市计划部门申请立项。二、危改项目由市危改办责成有关部门或单位对改造范围内的房屋面积、拆迁户数、居住人口、产权性质、经营状况等限期进行调查摸底。然后由市规划部门依据市危改办提供的摸底情况和改造意图,按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控规、详规,报领导组审定后,由市危改办委托设计部门编制可行性报告,报市计委列入危改计划。其中回迁安置部分列入安居工程计划,具体项目实施计划由市危改办负责安排。三、零星危(旧)房改造必须符合规划要求,由市危改办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资金来源进行全面核查,签定意向书,报计划部门审查立项后,签订合同,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四、各单位自行改造项目,应向市危改办申报,经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市规划部门审核同意,按程序批准后,市危改办向市计划部门申请立项,市计划部门向建设单位下达危改计划。危改项目按户均60平方米的面积享受危(旧)房改造的有关优惠政策,户均6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规定交纳各项税费。五、凡确定由城区实施的危改项目,城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由区长负总责,成立专门的危(旧)房改造机构来保证落实。六、市危改办应将改造地区的详细规划、摸底情况、经济效益测算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指标等向社会公开。七、危改项目的实施由确定的项目负责单位牵头,市危改办及有关专家参加,组成项目招投标考评领导组,根据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招、投标方式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各有资格的开发建设单位参加投标应向项目负责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单位资质、资金来源等情况。八、项目负责单位与中标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予以落实。市危改办对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监督,搞好服务。项目负责单位根据危改计划,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时,各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九、开发改造单位需按照招、投标程序,择优选用施工队伍。施工队伍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和省市有关建筑施工队伍的规定要求。十、危(旧)房改造的拆迁安置按照《太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太原市危(旧)房拆迁改造暂行规定》实施。十一、为确保居民按时回迁,拆迁安置及回迁楼建设可按下列三种方式进行:(一)统一拆迁安置。开发改造投资单位一次性将动迁安置费用交付市拆迁办或城区政府,由市拆迁办或城区政府负责组织动迁和安置。市拆迁办或城区政府与开发改造投资单位签定协议,明确动迁完成期限。动迁完毕后,将熟地交付开发改造投资单位进行建设;(二)自行拆迁安置。开发改造投资单位将回迁楼工程建设费用的60%存入市危改办或城区政府指定的银行帐户,由市危改办或城区政府专控,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比例与投资单位同步支付工程建设费用,直至回迁楼竣工交付使用;(三)一次性安置。市危改办或城区政府负责协调组织,由开发改造投资单位购置安居房或其它房源一次性安置。十二、凡未按时回迁的危改项目(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投资者所建商品房或开发地块无偿收回,由市政府拍卖,所得资金用于建设回迁安置房。十三、本次危改前划出的由开发企业负责开发建设的地段,凡两年以上(含两年)仍未进行开发建设的,原则上由政府统一收回,纳入本次危改范围统一进行改造。十四、危改工程中的回迁楼及配套设施建设,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划拨回迁建设用地;(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为零税率;(三)免收以下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附加费、商业网点费、人防费、水贴费、水增容费、电贴费、电增容费、规划管理费、规划保证金、绿化保证金、招标费、便道占用费。减收两项费用:水资源集资费减收50%、拆迁管理费减收80%。十五、除回迁楼及配套设施建设外的其它建设项目,土地出让金不得低于确认地价的20%,其它费用按前条第三款执行。改造范围内道路及配套设施的建设由承担危改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实施。十六、危(旧)房改造的启动和建设资金来源可采用以下几种筹集方式:(一)住房公积金及“安居工程”贷款;(二)回迁房及商品房预售款;(三)危改地区房地产运作收入;(四)招商收资;(五)其它可用于危改的政策性资金。十七、按照“以丰补欠”的原则,由市危改办或城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危改项目要达到整体平衡。十八、市危改办要参加危改工程图纸的会审和危改工程的竣工验收,确保设计合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十九、回迁楼的建设,必须符合批准的规划要求和住宅建设设计规范,做到水通、电通、暖通,室内外煤气管道设施具备,预留通讯线路、设置信报箱等。二十、危改工程的质量管理,实行四级管理,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单位共同进行管理,各负其责。二十一、危改工程项目要求物业管理机构提前介入,为小区建成后的物业管理奠定基础。二十二、本细则由太原市危(旧)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二十三、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太原市桥东街改造
现在已经入户调查,看来不是空穴来风。但人们普遍认为,规划固然不错,但应本着“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不要重复改造,减少劳民伤财。建议:并东街以北到桥东街应重点改造。桥东街以北已经是近几年的改造成果,暂时不要拆迁。
太原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晋祠、迎泽公园、动物园、龙潭公园、汾河公园! 柳巷 旅游景点的话: 太原比较有名的有晋祠{山西省太原市西南郊二十五公里处的悬瓮山麓,晋水源头,有一片古建园林,统名“晋祠”。这里,山环水绕,古木参天,在如画的美景中,历代劳动人民建筑了近百座殿、堂、楼、阁、亭、台、桥、榭。在苍郁的树木掩映之下,清澈见底的泉水蜿蜓穿流于祠庙殿宇之间,历史文物与自然风景荟萃一起,使游人目不暇接,留连忘返。} 崇山寺(4元,三晋名刹双塔寺,位于太原市城区东南方向,距市中心四公里左右的郝庄村南之向山脚畔) 天龙山15元 天龙山,原名方山,属吕梁山脉分支,海拔1700米,位于太原市西南36公里,距晋祠景区14公里。有专用公路相连。天龙山屏峰黛立,松柏成荫,溪泉鸣涧,气候凉爽。早在东魏时高欢建了避暑宫,北齐高洋建了天龙寺,并都开凿了石窟。山因寺而得名,寺因窟而著称,从此,天龙山声名大振。 双塔寺(10元,三晋名刹,位于太原市城区东南方向,距市中心四公里左右的郝庄村南之向山脚畔。这里,绿树红墙,宝塔梵殿,龛阁玲珑,碑碣栉比,花卉溢香,松柏凝翠,肃穆幽静,古香古色。) 汾河公园 (位于太原市中心的大型城市生态景观公园,首期工程建于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总投资5.6亿元,是具有中国北方园林风格和太原汾河地域文化的山水园,全长6公里,宽500米,占地300公顷,形成了130万平方米水面和130万平方米绿地,是太原市目前最大、最集中的公共绿地游乐场所。同时也是太原城区汾河段蓄水美化工程,人工复式河槽由中隔墙分成东西两渠,东侧清水渠,宽220米,由四道橡胶坝分为三级蓄水湖面;西侧浑水渠宽80米,排泄上游洪水和水库灌溉输水。东西两岸各布置一条箱形排污暗涵,接纳城市排污管道和边山支沟来水,送至下游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 乌金山 (太原市东郊外10余公里处有一座乌金山,北与罕山紧相毗邻。这里现在已是一处国家级的森林公园,但是太原市民中十处国家级的森林公园,但是太原市民中十有八九不知道紧挨太原还有这样一个好去处。) 还有太原的迎泽公园也不错,是个老公园了。 要购物的话:柳巷,玩的,吃的都不错啊。这儿是太原最繁华的地段 yao美食的话:丽心烤肉,美邦旗舰店旁边的骨肉相连,小吃林,山大里的许西村里都是好吃的。 V8,18,糖果。。。这些都是唱歌的地方,可以娱乐或聚
太原市55中在那里?
一、太原市55中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大同路142二、太原市55中附近公交站五十五中途经公交有15路;37路;820路;820支林场途经公交有15路;37路;820路;820支太钢程南小区途经公交有15路;37路;820路;820支古城途经公交有15路;37路;820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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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祠在太原市西南25公里悬瓮山下晋水发源处。始建于北魏,为纪念周武王次子叔虞而建。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叔虞封唐,子燮因晋水更国号,后人因以命祠名。晋水主要源头由此流出,常年不息,水温17度,清澈见底。祠内贞观宝翰亭中有唐太宗撰写的御碑《晋祠之铭并序》。祠内还有著名的周柏、隋槐,周柏位于圣母殿左侧,隋槐在关帝庙内,老枝纵横,至今生机勃勃、郁郁苍苍,与长流不息的难老泉和精美的宋塑侍女像被誉为“晋祠三绝”。天龙山石窟在太原市西南40公里天龙山腰。四周山峦起伏,山头龙王石洞泉水荡漾。石窟分布在天龙山东西两峰,东峰8窟,西峰13窟。各窟的开凿年代不一,自东魏至唐,历魏、齐、隋、唐四个朝代。以唐代最多,达15窟。石雕体态生动,刀法洗炼,具有丰富的质感。宋代改名圣寿寺,寺宇已毁。寺前蟠龙古松苍翠蔽日。永祚寺双塔(双塔寺)在太原市东南郊郝庄村南。本名“永祚寺”。只因其寺内那两座”巍峨壮观,耸入云端的古塔,引人瞩目,才被世人习呼为双塔寺。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高僧福登奉敕建造。现存寺内主要建筑,全为砖构。八角十三级,高54.7米。塔内有阶梯踏道,可登顶层,凭窗远眺,太原风光历历在目。人们出入太原,双塔首先映入眼帘,成为太原的标志。寺内牡丹遍地,传为明代所植。龙山石窟在太原市西南20公里的龙山山巅。满山林密叶茂。石窟开凿于元初,道人宋德芳于太宗六年(1234年)主持营造龙山石窟及昊天观。现庙宇残坏,石窟尚存,共8龛。各龛雕像数额不等,共40余尊,大都保存完好,雕工朴实,衣着庄重,与佛教石窟艺术风格截然不同。纯阳宫在太原市五一广场西北隅。又称吕祖庙。创建年代无考。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晋藩王朱新扬对宫内重新规划,规模空前。清嘉庆年间(1796-1820年)增筑后院巍阁3层,景观宜人。该院整个建筑布局,类似八卦形式,为国内少见。窦大夫祠在太原市西北20公里上兰村、汾河峡谷左侧。祠内古柏苍翠。晋国大夫窦犨封地太原,曾开渠兴利,后人在此立祠祀奉。历代都留有碑记。现存山门、献亭、大殿等都是元至正三年(1343年)重建,局部还保留宋金时期风格。其中献亭甚大,后檐柱,用大殿明间廊柱代替,结构简练而严谨,为金元建筑中所罕见。祠旁清泉自烈石山苍崖下涌出,水温较低,人称“寒泉”。“烈石寒泉”为太原名胜之一。多福寺在太原市西北24公里崛围山之巅。山势陡峻,松柏遍野。为太原著名风景之一。取自“多子多福”之意。寺在山顶小峪之中,极富古刹风趣。寺始建于唐贞元二年(786年)。唐人李克用、李存勖(后唐庄宗)父子曾到此佛焚香,寺况空前。宋末毁于兵火,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重建,后又多次重修。唯寺前山巅砖塔,仍是宋代原构。寺旁小屋,是明末清初思想家傅山读书处。童子寺燃灯塔位于龙山之上,始建于北齐天保七年,金天辅元年毁于战火,明嘉靖元年重建。相传有两名童子在此山中隐修时,见山石气势不凡,遂在这里雕造了一尊高57米的佛像,寺名也是由此而来。晋阳湖位于太原市晋源区西南董茹村一带。晋阳湖由汾河西干渠引入,水质良好,湖水面积48平方千米,水深平均4米,最深处8米,夏季最高水温达33℃,冬季为5℃~15℃,常年不结冰,是华北最大的人工湖,素称“中国北湖”。崛(山围)山崛(山围)山位于太原西北24千米处,这里松柏围裹,郁郁葱葱。春天,山花争艳;深秋,遍山红叶。“崛(山围)红叶”是太原八景之一。蒙山大佛蒙山大佛位于太原市西南约20千米处,系北齐高洋帝于天保二年(551年)开凿的高达63米的摩崖石刻大佛,也称西山大佛。它脚下埋着的寺院,曾是佛教净土宗早期道场。崇善寺原名白马寺,位于太原市上马街中部南侧,是一处隋末唐初创建的佛教寺庙,历史上称之为“三晋名刹”。寺内的大悲殿,是一处标准的明代建筑,内塑有千手千眼11面观音、千钵文殊菩萨和普贤菩萨,塑像高达8.5米,风格、造型都很别致,而且色彩绚丽,衣纹线条流畅。这三尊塑像,是不可多得的明代艺术品。北朝壁画北齐娄睿墓,在太原市晋源区王郭村西南1千米处。 20世纪80年代初,娄睿墓壁画的出土,曾在我国考古学界引起过一阵轰动。在墓道、甬道的两壁和墓室的壁面上均绘有壁画,出土时大部分保存完好,现存壁画71幅,面积20055平方米。整个壁画组成了一幅人间生活场景与神怪传说合为一体的壮阔画面。晋阳古城遗址晋阳古城遗址位于今太原市晋源区古城营一带。遗址面积大约20平方千米,分西城、东城、中城、太原府、晋阳宫城、大明宫城、仓城、罗城等。晋阳古城建成于春秋末年(公元前476年),毁于宋初(979年),历时1500余年,是我国北方重要的政治、经济、军事重镇。其遗址被列入中国十大遗址保护范围,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正在开发保护中。汾河景区汾河公园是太原城市建设的民心工程,建成于2000年10月。景区长6000米,宽500米,蓄水260万立方米,绿地130万平方米,各种灯饰达7000余盏。园内波光粼粼,花团锦簇,芳草如茵,风景秀丽,是太原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山光凝翠,川容如画,名都自古并州。萧鼓沸天,弓刀似水,连营十万貔貅。金骑走长楸,少年人一一,锦带吴钩。路入榆关,雁飞汾水正宜秋。 追思昔日风流,有儒将醉吟,才子狂游。松偃旧亭,城高故国,空余舞榭歌楼。方面倚贤侯,便恐为霖雨,归去难留。好向西溪,恣携弦管宴兰舟。”历代咏并诗中,成就最高的无疑是宋代词人沈唐的这首《望海潮.上太原知府王君贶书》,大词人除了描绘太原的风光形胜、怀念昔日的儒将才子之外,更重要的是从大历史的高度,准确地提出了太原的文化定位:山光凝翠,川容如画,名都自古并州。太原旅游“一卡通”持太原旅游“一卡通”可免17景点门票。(门票总计金额495元,“一卡通”售价每卡50元)这些景区(点)分别是:晋祠博物馆、天龙山景区、双塔寺景区、中国煤炭博物馆、蒙山景区、窦大夫祠、多福寺、净因寺、龙山景区、太山景区、省民俗博物馆、省艺术博物馆、太原动物园、傅山碑林公园、莲花台土雕群、市森林公园百鸟园及青年宫演艺中心《唱享山西》。全市中国邮政各网点设售卡点,办卡规程为:购卡人填表登记——支付票款——制卡——发售。本市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在并大中专(技校)学生和长期在并外地人员凭学生证或工作证、暂住证(签发半年以上)以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