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下有房屋转出记录(公积金贷款)我男朋友在我们领证后买房
选材料 作者:边枫 时间:2019-02-14 17:23:07 浏览量:4187 来源:住范儿
导语:先领证后买房,这样房子就属于婚后财产,婚前买房就怕万一,到时候需要提供特别多的材料证明,而且贷款还不好下呢,建议你哈,上午拿证下午去买房,这样就没事儿了
婚前用男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我们一起还贷款,没领证,房产证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没有领证在法律角度上你们就不是夫妻,只有男女朋友关系。是不可以写你的名字,写谁的名字只能是他家庭里面决定。以领结婚证为准,婚前房名字是谁就是谁的,等结婚后如果有房贷,将来一旦分手只能在还的房贷方面能得些补偿。如果婚前写你俩名字,房产会得一半的。
我名下无房,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现在购房可否
首套房,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即可,费用20元;如果再买房贷款的话也算首套房,因为现在没有正在还的贷款,现在认贷不认房。
我和男朋友领结婚证之前签得房屋买卖合同!但是领证之后交的首付办的贷款!房子属于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不是必须得签,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已经不重要了,新婚姻法有明确规定,首付是谁出的钱房子是谁的,以后供房,如果离婚,首付方要尝还另一方供房的金额。除非房子有你们夫妻双方名字。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和男朋友买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请问你是哪里的? 拿上海举例吧。假设你有上海户口,你男朋友外地的没有上海户口。那么:1、你有资格在上海买房,且房产证上必须有你名字。 也可以加你男朋友名字。2、外地的公积金不能用来还上海的房贷。 他如果有上海的公积金账户才能用来还贷。3、公积金还贷是这样的,比如你每月房贷是1W,你现在公积金余额有10W,,那么每月从这里面扣取1W。当然你每月发的公积金还是存在里面的。4、领证后你男友公积金是外地的话还是不能扣的。以上,有疑问还可以问我。
男方买房,在房屋合同里添加了我名字,我们未领证,用了公积金组合贷款,他是主贷人,还款也是扣他的公积金,
首先,没领证的话是不能共同贷款的。如果只用了你男朋友的公积金,那是不会影响你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建议你最好先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清楚。如果确实你之前是共同贷款的,在贷款买房的话,就属于二套房了,首付、利率会有所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