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行商品房制度以后的第一批50年商业房产,将在14年以后到期,在深圳。
下面是转来的,估计按香港模式运作的可能性很大。
我国未在任何法律法规上出现过房屋产权"永久"的字眼,事实上如果你注意开发商从拿地的合同到住房销售合同,再到房产证,关于70年产权的表示都是绝不含糊的。有过无偿续期,0.4%续费之类的说法,都被证实是房产销售人员为了卖房臆造的。
唯一出现"到期自动续期"表述的物权法草案,实际上在人大讨论时分歧集中在到期后每年应缴纳的地租价格上,无偿续期丝毫没有被讨论过。相关叙述只是仿照新加坡等国,为尊重有限产权房拥有人到期优先租用权。
以新加坡占40%比重的99年产权房为例,这部分住宅的市场价格远低于999年的商品房,因此大家都对99年有共识。若到期前,房屋本身出现问题,不到80年安全使用建设标准的,由建筑商和政府共同补贴房主产权内剩余年份的公租房房租;超过80年的,房主自己需承担50%房租。
香港回归前,住房有50至999不等的产权,回归以后,大部分长期房产都续约到了2047年,目前已到期的房产,按照周边市场租房价格的10%到50%不等按季度收取地租。比如你的房产到期后,如果房子还能住,周边一样大的房子租金是5000元每月,则你要向政府缴纳每月500到2500不等的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