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车站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方法是什么

搭配案例 作者:cpu111 时间:2018-07-24 11:23:18 浏览量:5598 来源:住范儿
导语: 地铁施工监测方案执行标准主要有:1 地铁限界标准 CJJ96-2003 技术2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99-1999 质量 3 锚杆喷射砼支护技术规范 GB50086-2001 技术4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2 技术5 铁路隧道施工规范 TBl0204-2002 技术6 铁路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TBJ404-87 安全7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质量8 建筑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质量9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17- 2003 质量10 铁路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范 TB10108-2002 技术11 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护技术规定 GJB02-98 技术12 软土地基深层搅拌加固法技术规程 YBJ-225-91 技术13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JTJ0042-94 技术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安全 15 建筑工程桩基检测技术规程 JGJ106-2003 试验16 钢筋焊接与验收规范 JGJ18-2003T 质量17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T114-97 技术18 高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CECS104:99 技术19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测量20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 资料2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质量2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部141号文令 质量23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90 安全24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10070-88 安全25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2-81 质量26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 质量27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50152-92 试验28 城市测量规范 CJJ8-99 测量 29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GB50308-1999
简述建筑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的内容与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有关人员、检查与验收的基本规则和验收程序;常见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内容、方法和数量;分部工程的检查与质量验收;常见的工程实际验收表格;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案例。
工程质量中间验收是什么意思
建设工程验收程序1、目的明确规定工程验收及移交的责任、方法和要求,规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有关规范及相关文件(图纸会审、技术、设计变更,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进行验收,确保工程项目最终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顺利移交物业管理单位。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控制。3、 职责3.1 工程部组织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3.2 工程部负责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验收备案申请,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3 工程部、开发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土建工程各配套工程的验收;3.4 土方回填之前,各分包工程竣工,主体封顶及配套工程回土之前验收,运营部、研发部、物业部、开发部派相关人员参与;4、 工作程序4.1 工程验收组织与依据4.1.1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1.2 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全部完工后,必须进行相应的分项分 部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桩基工程、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单位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4.1.3 在规定的阶段工程施工后,只有通过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工程才可进入下一步的施工,发现问题应组织各承包方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只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才可进行移交;4.1.4 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验收工作实施监督。4.2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4.2.1 工程部在收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桩基分项、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等施工完毕后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及施工单位的自评报告和监理单位的评估报告后,组织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并在验收前3天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质监站;4.2.2 工程部负责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组长由项目总经理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4.2.3 由验收小组组长主持验收工作,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4.2.4 由验收小组组长查阅施工图后随机确定抽查部位,数量按现行验收标准确定;4.2.5 验收小组分组进行检查、验收:a)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有关资料;b)检查工程实物质量,包括混凝土、砌体等分项实测实量;c)工程检测,重点检测砌体砂浆灰缝密实度、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检测。4.2.6 验收小组在验收通过后,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有关验收小组签字,并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书》,我司、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分别签字盖章;4.2.7 验收小组对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形成验收意见,在3天内将由我司、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签字盖章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报质量监督机构备存;4.2.8 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并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有关验收小组人员签字,但我司不加盖公章。由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委托我司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我司公章,3天内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存;4.2.9 验收小组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验收标准时,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组织验收;4.2.10 监督小组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过程中,对有异议部位或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进行检测或抽检;如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或工程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会开签《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责成责任单位整改,由我司(监理单位)复查确认整改符合要求后报质监站;4.2.11 当验收小组各方意见不一致时,应当由工程部组织协商解决,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可以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商。4.3 项目竣工验收十项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2)工程部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参加签署的更改原设计的资料进行了检查,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提出工程质量核查报告;4)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勘察、设计单位认可的基础上,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核定合格质量等级,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5)有完整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6)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有工程款支付证明;7)施工单位和公司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8)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9)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4.4 项目竣工验收程序4.4.1 工程完工,工程部下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核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4.4.2 工程部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同时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以《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4.4.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查该工程竣工验收十项条件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发给我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要求的,通知我司整改,并重新确定竣工验收时间;4.4.4 由工程部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竣工验收组组长由我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组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我司项目总经理、我司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4.4.5 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4.4.6 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a)检查工程实物质量;b)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c)对建筑工程的施工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如: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立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4.4.7 验收小组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4.4.8 验收小组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我司加盖公章;4.4.9 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竣工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4.4.10 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我司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我司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我司公章;4.4.11 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4.5 竣工验收备案4.5.1 工程部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4.5.2 工程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核查报告、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试验资料;7)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9)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款支付证明;10)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1)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和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5、质量记录5.1《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6.1 《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6.2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6.3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6.4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6.5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6.6 《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6.7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明》6.8 《新建、改建、扩建(包括技改、技措)建设工程“三同时”竣工验收单》6.9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6.1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6.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6.1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6.13 《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地铁车站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方法是什么
地铁车站回填土方验收的规范是什么,频率如何控制
一般的换填需要做压实度检测,在这之前还需要做土样的击实试验。根据土样的类型,采取灌沙,灌水或环刀的试验方法,每个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三点,1000平米以上的工程,每100平米至少应有一点,3000平米以上的,每300平米至少有一点,每个独立柱基础下面至少有一点,基槽每20延米有一点。一、取样数量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 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二、取样须知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2、鉴于基础回填材料基本上是扰动土,在按设计要求及所定的测点处,每层应按要求夯实,采用环刀取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现场取样必须是在见证人监督下,由取样人员按要求在测点处取样,而取样、见证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考核。(2)取样时应使环刀在测点处垂直而下,并应在夯实层2/3处取样。(3)取样时应注意免使土样受到外力作用,环刀内应充满土样,如果环刀内土样不足,应将同类土样补足。(4)尽量使土样受最低程度的扰动,并使土样保持天然含水量。(5)如遇到原状土测试情况,除土样尽可能免受扰动外,还应注意保持土样的回填之前要送原状土,然后做环刀试验,每回填30cm取一次样。
怎样才能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施工记录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各种检查、记录的统称,包括通用施工记录和专用施工记录。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是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的确认文件统称。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1)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编制。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其检验范围限于涉及安全的柱、墙、梁等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并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结构实体检验应采用由各方参与的见证抽样方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工整性)。 (2)结构实体检验报告应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试验(检测)单位提供。(3)对于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试件的取样部位和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种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可依据GB50204— 2002附录D规定。 (4)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包括同条件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相关表格有结构实体检验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表C7—1)、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表C7—2)、钢筋保护层厚度试验报告(表C7—3)。对混凝土钢筋保护层检验,梁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悬挑梁、板构件不宜小于50%,检验方法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可依据GB50204—2002附录E规定。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见附表D)(按照建设部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标准表格执行)。(2)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验收并签认。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分项工程完成(即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均已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报《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见附表D)和《分项/分部工程报验单》(B1—7)。(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签认。(3)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的混凝土和砌体分项工程,应在本表说明栏中写明垂直度和混凝土、砂浆强度验收情况。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报《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见附表)和《分项/分部工程报验单》 (B1—7)。(2)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共同验收并签认。(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完工、施工项目应先行组织自检,合格后填写《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见附表D),报请施工企业的技术、质量部门验收并签认后,由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主要程序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条件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4、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5、不合格工程处理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地铁车站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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