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二类经适房需要缴纳3%土地出让金吗

装修新闻 作者:shelley314 时间:2019-02-15 17:07:37 浏览量:4657 来源:住范儿
导语:具体需要协商,各地不一样。二类经适房的土地出让金,计税价格(网签价/最低过户指导价中的高值)×3% 卖方交纳:1、综合地价款:销售价 X10% ,如果销售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收取;2、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 0.05% 缴纳;买方交纳:1、契税:普通住宅按销售价的 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 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销售价的 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2、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 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经济适用房过户时可否要交纳土地出让金ask1634918594 丨Lv 1经济适用房分两种,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批地的时候就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如果房本上面加盖了方形章,写着按经济适用房管理,那就是3%的土地出让金商品房是不用交土地出让金的,回迁房里面可能会有一部分商品房,是因为原房主被拆迁的房子是私房,所以回迁后也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不过这种几率很小。
一类经适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有何区别?能卖吗?
目前市场上在流通的经济适用房有两种,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对于一类经济适用房,需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不满5年的不能上市交易。而二类经济适用房不受5年限制,取得房屋产权证便可以出售。 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我们日常提到的经济适用房其实是一类经济适用房,是根据国家计划安排的一类政策性住房,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1.一类经济适用房: 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房; 2.二类经济适用房: 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其他类房屋。 二类经济适用房房产证 二、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是什么? 1.一类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 一类经济适用房需满5年才可以上市。 1) 不满5年的 对于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不满5年),不允许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2)满5年的 对于一类经济适用房满5年的(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但部分城区需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办公室开具放弃优先回购证明。 放弃优先回购证明 2.二类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 二类经适房不受是否满5年限制,只要不存在查封等产权问题,有房产证,就可以按市场价出售。 三、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1.二类经济适用房及满5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 对于二类经济适用房和满5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房屋出售流程与普通住宅出售流程一致, 可以按市场价出售。 不过在过户阶段,对于2008年4月11日之前购买的一类经济适用房,满5年需缴纳计税价格(网签价和核定价谁高取谁)×10%的综合地价款;对于2008年4月11日之后购买的,满5年卖方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70%补交综合地价款。二类经济适用房则要交一笔计税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一类经济适用房还是二类经济适用房,一经交易房屋性质就变为商品房。 具体所需费用如下: 一类经适房和二类经适房税种 一类经适房: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综合地价款 二类经适房: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出让金 举个例子: 东三环百环花园一套90平米一类经济适用房,业主于2010年以200万购买,业主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现在以300万网签价出售,以网签价计税,买方是二套购房,这套房产税费是多少?? 1)增值税:满两年,免征。 2)契税:二套房,税率为3%。 契税=(网签价-增值税)×3%=9万元 3)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免征。 4)综合地价款 (300-200)×70%=70万元 总税费:70+9=79万元 结论: 由于综合地价款占卖方收益的70%,因此想靠出售一类经济适用房获得大额收益是不可能的。 2.未满5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 对于未满5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但若确实需要出售,卖方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新的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买方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1)按原价出售住房的 a.卖房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b.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人。购房人放弃购买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后续的购房人。 c.购房人查验房屋和相关资料后,与产权人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买卖双方信息,出具相关证明。 d.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一类经济适用房房产证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的 a.卖方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b.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入户查看,了解房屋状况,确认卖方结清水、电、气、热和物业管理等费用。 c.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与卖方签订回购协议,支付购房款。 d.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凭回购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回购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特别提醒: 1.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按市场价格出售的购房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2.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按原价出售的购房家庭,如再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重新申请。 资料来源: 《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 链家经纪人 、 、 、 、 对此文亦有帮助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赠与二类经适房需要缴纳3%土地出让金吗
买房时如何判断二类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上面写么?中介说我看中的房子是二类经济适用房,需交3%土地出让金。
1、经适房必须由原房主住满5年后方能办理合法证件然后转让交易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经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以下手续,可上市交易:3、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包括土地收益价款、相关税费及房屋差价等)。4、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差价的80%计算;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并在其房地产权属证书上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注记,取得房屋完全产权。 5、估计3%都是逗你玩的,谨慎,多了解,别图便宜,天上即便掉馅饼,也不一定就砸你一人!欢迎继续交流,若能帮到你,望采纳
经济适用房是赠予孙子时要纳土地出让金吗
二、房产赠与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规定,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经济适用房上市需交土地出让金吗
国土房管局出台补充规定,经济适用房上市要补交3%土地出让金。某些特定已购公房上市出售要按当年房改成本价6%扣除价款。办理已购公有住房交易过户手续,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将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上市出售房改标准价的已购公有住房,原产权单位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同等出售价格下的优先购买权。可将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上市出售房改标准价的已购公有住房,原产权单位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同等出售价格下的优先购买权。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购房人应与该房屋的供暖、物业管理部门签订新的协议,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购房人自行解决,原产权或售房单位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上述费用。购房人仍是原产权或售房单位职工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但上述职工原产权单位在机构改革中已脱离原隶属关系并能出具证明的,可以上市出售已购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并按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变为商品房产权后,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但要按房屋转让的规定办理。
赠与二类经适房需要缴纳3%土地出让金吗
相关问答
1
不买房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我和妻子都是独生子女,这双方父母也都有房子,不让我们在买了,
1
哪位朋友知道成都公积金缴纳证明在哪里开?
我现在不是想缴纳一下公积金呢,之前的时候是公司一直给交呢,但
友情链接:
小白学装修

电话

装修群

计算报价

风格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