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过户的知识有哪些

装修流程 作者:dino1118 时间:2018-05-18 11:58:41 浏览量:3921 来源:住范儿
导语: 注意事项一、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其一,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另外,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拖不了干系。其二,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其三,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费用都须买方承担,但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得多。注意事项二、房屋本身状况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是否存有争议;房屋是否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房屋是否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房屋是否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交易房屋是否存有质量瑕疵。注意事项三、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注意事项四: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注意事项五: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注意事项六:户口问题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对于这类情况,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由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因此买方对户口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注意事项七:评估状况在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环是需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在这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就是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偏离房屋的市场价值。高了卖不出去,低了将遭受损失。注意事项八、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避免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也有章可循。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房时间位于交易流程的最后环节,买方可预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后再支付,这样可以提高卖方履行交房义务的主动性。房屋交付后,双方应签订一份房屋交接书,将交房中完成的事项写入其中,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对于房屋交接事项的认可。特别是某些交房事项(如维修基金更名、户口迁出等)无法按期完成时,更应当签订房屋交接书,将未完成事项以及何时完成写入其中,以便将来如期如约履行。
房子过户是什么意思 房子过户就是房产所有权的转让,你买受 受赠或继承所得房产,要把房子过在你名下你才能得到房产的所有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房产过户专员掌握什么知识
。。。。过户专员 你所在地区的各个不同过户大厅的过户政策,税费相关政策,不同的产权性质的房屋的过户税费政策,过户流程,过户所需资料。 这些基本都要掌握。额外的 你最好能掌握一些建委的人际关系,以便于出现特殊情况的时候你能顺利解决!
关于房子过户的知识有哪些
二手房过户缴税的相关常识有哪些
1、二手房买卖交税常识:二手房交易是买房者还是卖房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二手房交易由卖房者缴纳个人所得税。2、二手房买卖交税常识:听说住了5年以上的房子在出售时不需要缴税,请问是不是这样?答:如果所出售的房子是唯一一套自用生活住房,且已购买五年以上的,免征个税。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需强调的是,房子必须是普通住房。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普通住房:单套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在1.2以上的住房。其他则为非普通住房。3、二手房买卖交税常识:居住不够5年的二手房,出售时都要缴哪些税?如何计算?答:交易居住不够5年的二手房主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二手房交易价格×5%;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个人所得税=(交易价-房产原值-税金-合理税费)×20%。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装修费、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装修费用指: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为其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其扣除比例为: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如果房产交易价-房产原值-税金-合理税费小于零,则不缴纳个人所得税。4、二手房买卖交税常识:1997年我和房地产商签的合同,但2004年才拿到房产证,这种情况如何确定购房时间?答:当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二者所注时间不一致时,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房时间。即房产证上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以房产证时间为准;相反,则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产权的时间。5、二手房买卖交税常识:2000年我获赠一套房,去年办了产权变更手续,这个房要卖的话,要缴契税吗?答:受赠、继承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赠与人哪年买的这个房子,那么这个房子的居住时间就是哪年。受赠、继承的房子也需要缴纳契税。6、二手房买卖交税常识:我想购买一套二手房,请问我都要交什么费用?答:买房者买房后,必须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变更,变更时,需要缴纳房款的1.5%或3%的契税就可以了。6、二手房买卖交税常识:为什么契税会有1.5%和3%两种税率?答:无房者首次买房时,按照1.5%的税率缴纳契税;已经享受过按1.5%税率缴纳契税优惠的,再次购买房子时,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7、二手房买卖交税常识:转让二手房有哪些优惠政策?答:转让二手房主要有两条优惠:即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房屋过户与登记有什么区别?
房屋过户与登记的区别:一、更名有三种情况:1、信息变更。如原业主的名字在公安局办理更改过了,就可以持公安局的变更通知书及新身份证,到房管局办理信息变更,把房产信息变更为新名字的新息。2、夫妻间更名。在婚期间,夫妻间房产更名是不用收取过户税费的,只要收取工本费。3、非夫妻间的更名。如同房产过户,因为房产业主发生了变更,而且不是夫妻间,所以要按规定交纳过户税费。二、房产过户指:房产产权转移。因为国家规定房产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过户后,房产产权转移才算完成。所以房产产权转移就要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而房产过户包括买卖过户、赠予过户、继承过户、拍卖过户、司法抵债过户、离婚过户等。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资料
父母把房产证改成孩子名字可以赠与和买卖。 赠与:先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再带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转移登记。需要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 赠与费用:公证费2%,契税3%,交易手续费每平方6元,登记工本费。受赠的房屋出售要追缴20%个人所得税。 买卖: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转移登记。 买卖费用:契税1.5%,交易手续费每平方6元,个人所得税1%,水利建设基金0.1%,登记工本费,5年外的可免5.6%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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