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注意的哪些事项需要实地检测或是测量哪些不能测量
企业新闻 作者:wungguoqing 时间:2019-02-15 17:21:52 浏览量:5512 来源:住范儿
导语: 一、交房时需要查验的文件 1、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盖章原件可带走)。 2、《住宅使用说明书》(盖章原件可带走)。 3、《竣工验收备案表》(盖章原件)。 4、面积实测表/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可为复印件但要有章)。 5、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工程竣工图纸或设计单位施工图(可带走)。 6、《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7、《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8、签字时注明“楼房状况未明”。 二、交房时注意事项之实地查验 1、各种管道还应进行通水、试压、通球试验和暖气热工调试等验收工作。 2、全部外饰面,包括阳台、雨罩的外饰面应按设计文件完成装修工程。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3、公用部位、公共设施、各种管道(给、排、雨水、暖、热)、电气设备(配电箱、柜、盘、插座、开关、灯具等)等都应按设计文件完成全部装修,并按规定完成各种测试项目。 4、屋面工程项目进行蓄水、淋水试验。 5、户门以内各房间采用预制楼板或现浇板顶棚的,应做到不抹灰、用腻子找平,达到板缝密实、无裂缝,接搓平顺无错台,表面平整、色泽基本均匀、线角顺直。户门以内各房间基层地面混凝土应做到表面平整、压实,达到粘结牢固、无裂缝。 6、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应严格按照防水层、保护层的建筑要求来规划,在验收时应进行两次蓄水试验,做到无渗漏。 7、地漏与泛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不倒泛水,结合处严密平顺,无渗漏。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8、各种房间水泥地面基层标高,应考虑预留再装修时的高度尺寸要求。 9、验收地面下水情况。在厕卫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2cm)。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厕卫的天花。 提示:在全部用完水后,应再打开水表,看清楚水表数字,记录下来,同时要记录电表数字。 10、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一般新房子会配一个简易龙头给业主)。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 提示: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11、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易购提示:通常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确实要仔细核实。 12、测量一下楼宇的层高,用5米卷尺即可,采样数据来源地点与具体数据,最好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马桶坑距、浴缸长度和宽度、冲淋房尺寸、吊顶高度都记在一个自己的小本子上,同时把一些验收房子的数据和问题写在物业公司提供的纸张上。 好了,检查完这些工作,如果没问题的话,那就交钱去吧;若有问题,需要同物业人员确定解决方案和解决日期,看解决结果是否影响收房,若影响,需要进行交涉了。 13、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 提示:做好这些后,确认没问题,要尽快将这些突出下水(如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拿一塑料袋罩着水口,再加以捆实,而象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实(记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 14、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 提示: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以上2-3项可用工具小榔头和塞尺。
交房拿钥匙之前需要注意些什么?需要房管局测量面积吗?
收房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1、核验业主材料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4、业主做综合验收 5、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6、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7、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8、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二、收房注意事项 1、收房中经常出现收房流程严重不合理 开发商总是要求业主先补齐房款(如果面积涨水)、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房屋总额的1%)和契税(房屋总额的1.5-3%)、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产权代办费等费用,然后方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和相关资料,然后才能验收房屋,如果房屋有问题交物业慢慢维修。 在业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无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在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2、收房不应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为前提 收房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产权代办费等费用)为前提,开发商单方为业主收房设置了义务。而依据法律规定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必须在办理产权证书时向税务部门和小区办缴纳,至于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因此,开发商无权在入住时向业主收取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和产权代办费等超出法律规定之外的费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开发商以此为由拒绝向业主交付房屋的,由此引发的延期交房等法律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其他问题有:面积误差问题;
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的;小区公共配套和共用设施不健全。 3、购房签约时细化条款 在此,律师提醒购房人,由于房地产开发环节的复杂性,项目延期交房极为普遍,因此签订购房合同时,关于此方面的条款如入住时间、违约处罚等务求详尽、严谨。 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买的没有卖的精,这一直是个焦点问题。购房人买房时尤其是买期房时,一定要考虑到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出现误差这样的问题,并在签订合同时以附加条款加以防范。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公摊的具体项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如规定: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4、收房时必须仔细查看的文件 律师告诉记者,在正常交房过程中,业主应该查看以下文件: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交房、验房、收房过程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交房。 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 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二、验房。 1、业主还是应该在合理期限内验房,即一定要按开发商约定的时间到现场收房。(律师:若不按入伙通知书时间前往验房,业主要有负违约责任的准备)。 2、在没有验房前,大家对所有要签字的文件需谨慎。 3、关于通知书上一些要交纳的费用,由各业主根据自身状况决定。(律师:业主交纳相关费用后,仍保留有追索的权利。) 4、验房后将发现的问题,应该向开发商或其委托的人(其实只有具有委托书的才有资格)提出整改意见,并要得到开发商的书面认可,即承认有以上问题。或在收房时需要填写的单子上注明并要求整改。 5、保留带有双方签字的收房时填写的单子(或复印件)并妥善保管,留做日后自己维权的资料和依据。 6、经过验房,发现的问题会有很多很多。 (1)房产本身的建筑质量方面 (2)小区公共建筑、配套的方面 (3)小区周边环境对小区内部空气、水等的影响方面 (4)开发商应该提供的、必需的相关证件、表单原件。具体至少应该有 三、收房。 1、“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 2、《面积实测报告书》 3、管线分布竣工图 4、以上及费用方面没有异议后,才可以收房签收 房屋交付时,业主都有哪些权利 收房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两书一表是必须的条件吗? 律师答:收房时主要应注意: 1、按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交付条件对照房屋的实际交付情况。 2、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房屋实测面积。 3、验房程序完成确认无问题后才可领取钥匙。 4、领取钥匙后再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5、在验房过程中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取得开发商的签字及盖章,并注意保留好证据,在问题未解决前,不要领取钥匙。 开发商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收房吗?收后会有那些损失? 律师答: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该房屋并不具备合法交付的条件,如坚持收房,则会丧失追索开发商逾期交付违约责任的前提,也会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损害时,不得不承担部分损失 开发商要我们在收房时先缴纳契税及公共维修基金,如果不交不给钥匙收房。开发商这样做违法吗?我们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有法可依吗? 律师答: 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都是在办理产权时才交纳的,不应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条件,您有权拒绝此不合法要求,并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如开发商拒绝交付钥匙,则因此延误的时间,开发商应按买卖合同的规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问:如果交房时间延迟业主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律师答: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 请问交房的时间与收房的时间是否一致?是以开发商通知的时间为准,还是以拿到钥匙的时间为准? 律师答:交房时间准确定义应为房屋的交付时间,这在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而业主前往收房的时间是实际的房屋交付时间,也就是领取房屋钥匙的时间。二者一般不一致,实际交付时间比约定交付时间一般要晚,而开发商只要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前发出了交付通知,并具备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即可视为开发商履行了房屋交付的义务 我们集体起诉开发商跟我们收房有冲突吗? 律师答:收房与集体起诉开发商是否冲突,要视您的诉讼请求与收房是否有冲突。 开发商在同我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的最后交房期限是5月31日,并开发商在5月31日通知我收房。但在我收房时发现测绘部门的测绘面积有问题,所以与开发商协商.在此期间,开发商让我先办入住手续,我认为,开发商提供的测绘面积存在严重的问题,所以没有办入住.后来,开发商在7月1日通知我重新测绘的结果并让我来办理退款和入住手续.但我认为,根据我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已经过期30天交房,应该按合同“过期30日交房要赔偿买受方每过期一日赔偿总房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即开发商是否应算过期交房? 律师答: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条件中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必须向购房人出示房屋实测面积,虽然您在实地验收房屋发现面积明显存在问题,并向开发商提出异议拒绝收房的,而实际上开发商也认可了您的异议并进行重新测绘,但并不能视为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 办入住时是否必须交物业费?未办入住前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取物业费? 律师答:物业费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在您与开发商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无须交纳,在您验收房屋无误并接收钥匙完成房屋交付手续后,在您与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时方才交纳 ,且物业费一次预收不能超过一年。 办入住时是否必须交物业费?未办入住前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取物业费? 律师答:办理入住手续是与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的,但在实践中往往将房屋的交付手续和入住手续混淆为一个概念或一起办理。首先在房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应向业主交付房屋,业主接收房屋后再与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交纳物业费,但业主的实际入住不是物业费交纳的前提条件。 律师:业主可以直接入住 北京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秦兵认为,在法律逐步完善的情况下,业主要加强法律意识,对于开发商(及开发商的合伙物业公司)制定的合同中不利于自己的条款,要坚决抵制,同时要勇于提出维护自己权益的细则合同。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业主可能要吃“哑吧亏”。 秦兵强调,如果开发商不给钥匙,业主可以自行把房门打开,或者拆了,可直接入住。业主与开发商仅是付钱买房和收房的关系,开发商是无权管业主选择物业的事。秦兵强调,现在业主要用自己的行动去捍卫自己的权利,只要是合同不约定,业主就去实施,比如业主就可以用直接入住的行动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秦兵提示,收房时不要草率签字。业主收房就是收房,不要签订一些协议。如果开发商有这方面的要求,那么先给业主钥匙,住进后再慢慢协商。 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在实践中开发商一般在房屋交付前书面通知购房者(即《入住通知书》)在指定日期到开发商指定的地点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及应持证件、所交税费等。购房者与开发商、物业管理人员等在房屋交接验收中应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房屋各主要方面逐项进行检查、核项、验收。比如:房屋的水(市政)、电(市政)、气、有线
电视系统、供暖系统及电话设备是否开通或具备开通条件,以及房屋的装修附件是否和购房合同约定一致等等。购房者应严格按照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房屋进行仔细检查、验收,因为如果你一旦在《房屋交接验收单》(或物业交付核验单)上签字接收,则开发商即完成了交付房屋的义务。所以,购房者在房屋交接验收中如发现与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应在《房屋交接验收单》中予以注明,并明确开发商修复、更换时间及违约责任,此时购房者可以暂缓接收房屋,等开发商修复后经再次交接验收,直至合格。此外若开发商延期交房应明确约定开发商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支付办法及时间。 支招:为业主提供应对策略 对于规划、设计变更问题,业主除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与卖房人交涉外,还可以就规划的变更对规划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入住时,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办理入住前提的做法,应该说没有法律依据及合同依据,业主完全可以拒绝签订任何自己认为不公平的协议或相关文件,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是不得以此阻挠业主入住的; 关于交房时物业费涨价的问题,业主们可以参照以下方式解决。2001年6月1日生效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房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从法律上来看,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物业管理合同不能签订,责任应主要在开发商一方;至于办理入住时程序本末倒置的问题,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 同时,陈文建议建立投诉或纠纷认定机制。对业主入住过程中发生的投诉或纠纷,可由专家组成投诉认定团,由政府和媒体对认定过程进行监督。最后由专家向开发商和业主出示质量认定结果,并对此分析原因,并依此确定纠纷的责任方 引起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配套不完善; 广告中“美丽的承诺”没有踪迹; 绿化不达标; 公摊面积模糊; 无故增大容积率; 绿地成工地; 墙体裂缝,
地板不平; 私自改变墙体位置; 保温板裂缝,装修偷工减料; 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 物业费用过高; 四通不通,屋顶和水管漏水; 门的质量标准和样板间不一样; 产权归属有争议; 买房定金难退; 采光与通风条件不具备; 周边配套交通得不到及时解决等等。 契税,国家规定业主在取得产权证时才交,可有些开发商让购房人提前缴纳。 公共维修基金、装修系列收费争议最大。 有的开发商收取面积测绘费,显然违背了“谁委托,准付费”的原则。 有的开发商虽然承认房子有问题,却不承认违约。因为违约就得“放血”。 验房过程中的六大问题 买房置业是人生的一桩大事。为了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购房者往往要花费好几年甚至是一辈子的积蓄。买房的任何一个步骤都是经过精心考虑的。可对于大多数购房者来说,从拿到交房通知单的一刻起,烦恼也随之而来。交房程序如何?常见的交房陷阱有哪些?交房时又该注意些什么?为此,本刊针对房屋验收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问题,教你见招拆招,轻松入住新房。 问题一:未能按时交房 按合同约定,发展商会在交房前十几天用挂号信的方式将交房通知单邮递给买家,告知具体交房的时间及须带齐的资料。发展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要写清楚邮寄地址,一定要是容易接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如合同约定的收楼期恰遇上购房者出差,可通过电话或亲友咨询具体情况。不能如期到场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进行,也可及时与发展商联系,另行约定时间,并用书面形式确认。 问题二:开发商证书不全 验房前应要求发展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收意见表(如《楼宇验收记录表》)等。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 时下不少楼盘“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是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有关部门无法验收。 对策: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文件”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问题三:先签文件后验房 先验房后缴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大多数发展商采取先缴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法,使购房者处于被动状态。 对策:购房者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就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情况,也可与发展商讨说法。 问题四:开发商大事化小 对业主在验房时发现的毛病,如墙面或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一些开发商总会表示这只是小问题,到时让人修修就可以了,想方设法不让业主将问题列进验收文件里。 对策:不管发展商陪同人员如何信誓旦旦,业主都应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无论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 问题五:小区配套不齐全 验房时,业主不仅要验屋内,对于小区的整体规划也要仔细查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同期建设的车库、会所、景观园林等。 对策: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将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条款中,并保存好所有可作为合同附件的宣传资料。检验配套设施时即可按合同所载的条文及开发商在售楼时的承诺查验。如果在入住后发现问题,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发展商协商解决。 问题六:巧立名目乱收费 虽然物价局已对入住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但个别发展商到交房时仍巧立名目进行收费。 对策:收楼时要提前了解物价局的相关收费规定,带上应缴费用表,与发展商要求的款项相对照。最好带上计算器,算好每一笔账,发现不合理收费要及时向发展商指出。必要时可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 另外,在查看了房屋后,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一定要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弄清楚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怎么核定。 在房屋的验收过程中,购房者一定要根据合同上的约定,明确每一项条款是否符合。一旦发现问题,要在验房单上予以注明,反馈给开发商,及时要求开发商做出相应的维修或赔偿。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房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房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房子交房,验收细节需要注意哪些?
超详细的收房流程及攻略!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2.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特别提示: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2.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3.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4.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1. 《竣工验收备案表》 ――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2.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3. 《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4.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5.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6. 实测面积登记表特别提示:1. 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2.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3. 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4. 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5. 提醒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存。6.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三、房屋检验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1. 检测房屋面积: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2. 检验房屋质量: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 房屋本身的质量(二)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三)装修质量特别提示:1. 一定要掌握“先验后收”的原则。2. 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其他交付手续,则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后中止办理手续。3. 购房者应了解公摊面积及相关知识,防止开发商侵占。4. 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签定书面函件,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5. 只要付清房款,按照合同约定购房者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交房,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无权以“未缴纳相关费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绝交房。6. 不要将样板房标准作为现实标准,除非开发商将有关装修标准按样板间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下来。四、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1. 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2. 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3. 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4. 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特别提示:1. 验房后要坚持的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而不管开发商陪同的收房人员如何花言巧语;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应自备纸笔,一一记录。2. 物业公司的行为代表不了开发商(除非有明确书面授权),因此不要就房屋质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3、验收房屋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开发商盖章确认,约定处理方案。4、如果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房屋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取得证据,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而是开发商拟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条件。注意事项以下问题,购房者在买房、收房过程中会经常遇到,特别经常遇到此类的咨询问题,把关键注意事项列出,提醒消费者予以重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买房相关税费(一)商品房买卖应缴以下税费:1、契税2、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3、买卖合同印花税4、公共维修基金5、房屋所有权登记费6、房屋所有权印花贴税7、权证工本费(二)税费问题特别提示: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1. 契税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2. 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税率:房屋成交价 的2%。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3、面积测绘费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4、物业费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5. 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二、面积问题面积问题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购房人买房时尤其是买期房时,一定要考虑到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出现误差这样的问题,并在签订合同时以附加条款加以防范。(一) 存在的问题:1. 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这一直是个焦点问题。消费者常常因面积问题出现纠纷而处于被动局面,建议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中对相关可能出现的问题详细进行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2. 开发商有时能利用公摊、面积测量侵占购房者的合法利益,还不易被发现。正确测算房屋面积,是专业人员的工作,一般购房者根本无法完成。其次,面积测量的人工操作特点,正常误差都难以避免,一些开发商在使之产生人为偏差侵占购房者一、两米面积轻而易举。再有,由于消费者相关知识掌握不够,使得购房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很容易偷梁换柱,把非公摊的面积加入公摊之中。(二)如何解决面积误差?面积误差:根据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在买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交房款,并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特别提示:1. 想测出您买的商品房的真实面积,首先购房者索要出建筑的竣工图纸,请专家根据图纸进行计算。2. 签定合同时应该细化条款,应该约定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如规定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三)关于分摊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不应入的公用建筑空间: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4、对于半地下室,不论采光井的结构如何,都不计入建筑面积。特别提示:1. 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公摊的具体项目。2. 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3. 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三、审查销售广告(一)出现问题“我们的小区绿化率达到……,我们小区配有小学、幼儿园、会所……”购房者常常会被上面的优美辞藻所迷惑,但到实际收房时才发现与现实相去甚远,现实当中虚假宣传、改变小区规划也是一些开发商惯用的一手;另外,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收房中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要开发商如何兑现曾经的承诺。(二)解决办法1. 要注意平时的证据收集。如买房时的楼书、广告一定保存好,有条件购房时拍下售楼处沙盘,收房时应该对照小区平面图看环境。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此类的广告可以作为要约,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2. 要随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一旦发现小区有规划被变更的迹象,购房者一定要尽快跟相关部门和开发商交涉,以免形成事实,出现“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的局面。四、法定退房条件:在房屋验收过程中,业主如果发现购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是不是都可以退房呢?退房的法定条件,综合起来包括以下几种:1. 购房合同无效:实践中,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①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②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2. 套型误差导致退房: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3. 面积误差导致退房: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4. 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5. 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实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特别提示:1. 由于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未取得“三书一证一表”的楼房,买家可以不收楼。2. 出现上述法定退房条件时,购房人在以上情况之一出现时选择退房,相关违约赔偿责任由发展商承担,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是房屋确实出现了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开发商赔偿。五、特别建议:可以考虑集体收房。买房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到很多专业问题,只靠消费者个人的力量有时很难解决问题,在此,特别建议您可以考虑集体收房,人多力量大,结合专家的力量解决遇到的所有难题!收房需要带的工具: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7)1只水笔--用于签字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最佳收房流程:核验业主材料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交纳剩余房款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业主做综合验收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提示】: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验房、填写验收记录和做房屋交接:验完楼后,业主应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同时将水表、电表底数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验房交接表》中);符合政府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通过验收;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业主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开发商。根据业主意见,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天)。不能整改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问题严重,对房屋使用功能影响重大的,可依法追究开发商相应责任,甚至退房。
请问验房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收房通知一般来说,在收到物业通知后的一个月需前往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如约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2、证书应当具备的证书也是很多的,也是必要的条件之一,一般有《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还应该仔细察看房屋各个分项有没有备案,如消防设施,没有问题的话才可进行下一步骤,有问题则不可进行交收房屋。3、看房流程一般是先要在物业处补齐费用,再办理相应手续,然后取钥匙和相关资料,最后才是验房,如果房子有问题可交物业维修整改。
验房时,漏水检查都要注意哪些方面啊?
一、天花板漏水 天花板漏水和楼上住户的关系比较大,产生天花板漏水主要有两种情况。 1、楼上卫生间防水层没有做好。这种情况下,需要敲掉地砖重新做防水。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为业主装修时,就应做三次闭水试验,第一次闭水试验是在装修工人进场前;改水、改电后,卫生间和厨房要重新做防水,并且进生第二次闭水试验;瓷砖贴完后,为了避免瓷砖铺贴过程中对防水层的破坏,应该再做一次闭水试验。 2、楼上住户卫生间或厨房的地漏堵塞,积水通过暖气管的套管漏出,导致天花板被洇湿。解决办法是填实楼上住户暖气管和套管之间的空隙,用油麻将套管和暖气管之间的空隙填实后再用油腻子填实、抹平。另外,在生活中尽量避免地漏堵塞。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种情况是下水管道的丝堵盖由于老化松驰而导致漏水,此项处理简便,只要更换就可以了,但是由于客户装修时没有预留更换孔,处理时也有一定难度。 二、窗边渗水 窗边渗水最常见的原因是窗框与墙体之间的密封性没有处理好,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只要用密封胶(一般的玻璃胶即可)把窗框与墙体密封好就可以了。但是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铝塑窗的流水孔堵塞导致排水不畅,也会出现水流倒流进室内的情况,此种情况打通通水孔即可。在打密封胶时,一定要彻底清除原有的密封胶。
交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交房有六点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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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可以测甲醛吗
我们家现在刚刚装修完房子,之前的时候我看新闻上说,刚刚装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