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公租房才算合格?看北京市新标准如何规定
家电 作者:馄饨皮子 时间:2018-10-09 12:06:53 浏览量:6013 来源:住范儿
导语:条件如下: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2、北京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扩展资料关于北京公租房居住限制:1、北京公租房 - 租金问题 《通知》在公租房的租金方面明确规定,按照“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原则,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2、在租金补贴方面,《通知》规定,补贴对象、标准将根据承租家庭收入水平、家庭人口及保障面积标准等因素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租金补贴单独核算,承租家庭交纳租金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再依照相关规定向承租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用于交纳租金。3、《通知》在租赁合同期限上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4、北京公租房 - 6区县出台标准 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截至目前,已有石景山、通州、平谷、门头沟、延庆、密云这6个区县出台了外地人申请公租房标准。(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北京公租房)
北京市承租公租房哪些行为需要注意?申请公租房时不得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承租后承租家庭不得违规对外转租、转借及改变居住用途等,否则将被收回房屋并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包括自住型商品房)。一、什么是公租房?公租房全称是公共租赁住房,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公租房和普通租房区别二、承租公租房违规行为有哪些?北京市公租房的相关法规中明确,公租房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居住用途或房屋结构,不得将公租房转租、转借他人。1.申请时哪些行为违规?申请人申请公租房时不得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若有违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并通过媒体公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产权单位收回房屋,并按照两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补交租金。其中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移交相关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承租后哪些行为违规?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5年内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包括自住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擅自改变该房屋居住用途或房屋结构的。(2)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的。(3)连续3个月以上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天的。(4)累计3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5)其他违反相关规定及租赁合同行为的。3.不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应办理腾退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应当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家庭成员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后,住房情况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房尤其是公租房,是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需要满足的是自住,转租转借都是违规。且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此外,按照规定,经适房(一类)5年内转为商品前,同样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资料来源:《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北京市公租房政策
根据该办法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符合以上第(一)项条件的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算。符合以上规定第(二)项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符合以上规定第(三)项条件的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按照本市现行的保障性住房“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执行。申请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的审核按照本市现行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执行。审核及公示时限按现行廉租住房审核及公示时限执行。
公租房要怎么样才算审核通过呢
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4)住房情况证明;(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经过哪些程序? 登录市公租房网站或直接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将纸质材料提交市住房保障机构指定的受理点→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完成初审→市住房保障机构完成复审→市住房保障机构进行公示→摇号配租→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发出入住通知→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北京怎么才能租到公租房,要什么条件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需准备材料: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公租房申请流程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公租房收入要求
公租房收入要求,各地标准不一样,下面以北京为例:一、关于公租房性质定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规定,公租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二、关于当前北京市公租房准入条件。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规定,目前我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为: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三、关于动态调整北京市公租房准入条件工作情况。按照上述准入条件,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备案已超过10万户,目前部分还处于轮候状态,与此同时部分项目公开摇号选房后,也存在剩余部分房源的情况。结合上述因素,我市目前在公租房准入条件方面实行动态调整准入条件,适当扩大保障范围的方式,满足不同群体基本住房需求。公租房房源优先满足经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审核备案的中低收入家庭公开摇号需求,对于公开摇号剩余房源,面向公租房备案家庭实行“先到先得”,仍有剩余的,面向本市社会单位京籍无房职工组织“集体租赁”或面向新就业职工开展专项配租。其中对于集体租赁和新就业职工专项配租中的配租对象,不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