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卖房的委托代理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可以吗

学装修 作者:Seraph_1983 时间:2019-02-15 17:14:28 浏览量:5068 来源:住范儿
导语: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委托授权书,代签卖方协议书是不具法律效力的。当你知道卖房人的姐姐没有该房屋的处置权时,卖方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无效,定金可以原数退回。产权人与其姐姐私下的委托授权书,委托授权书也是无效的,房屋的交易涉及到产权人及共有权人的权利,过户过程还涉及房管、国土、地税等多部门,只凭私下的委托授权书,是无法鉴定其真伪的,所以要求要么本人或共有人到场,要么受托人持人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扩展资料: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1、本人有追认权和拒绝权。追认是本人接受无权代理之行为效果的意思表示。《民法总则》规定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且拒绝权须以明示方式表示,默示则视为追认。无权代理经追认溯及行为开始对本人生效,本人拒绝承认的,无权代理效果由行为人自己承受。2、相对人催告权和撤销权。催告是相对人请求本人于确定的期限内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撤销是相对人确认无权代理为无效的意思表示。3、行为人之无权代理行为如确是为“本人之利益计算”,且符合无因管理法律要件时,在本人与行为人之间可构成无因管理之债;反之,如造成本人损害的,在本人与行为人之间发生损害赔偿之债。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地产委托书公证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无权代理
私人之间签订房屋交换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吗  公证无非是对证据效力的固定(即确认是某某和某某签订的),一般而言,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之日起就已经生效。私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交换协议,亦是如此。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房子到公证处公证后,没有经过房主夫妻签字能否直接过户
没有经过房主夫妻签字不能直接过户。在公证处公证的只是房屋转让协议,公证的只是房屋转让的合同关系,只是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不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公证书只是办理过户的前提条件,在过户时,必须房主夫妻签字才能产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
业主卖房的委托代理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可以吗
签了购房协议 委托人没有公证 协议有效吗
你好,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就是有效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委托他人代为签署的合同,那么委托人需要出具委托书的,否则,该合同就是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经委托人追认。如果你所说的公证是指购房协议没有公证,除非协议中约定公证才生效,否则此协议是有效的。
房屋买卖合同不经过司法公证可以吗?
法律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司法公证处的公证。但是,公证处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机构,对公证的内容一定会进行审查。避免合同的无效,合同的重大误解。假定公证处不给予公证,基本可以说合同是不规范甚至是无效的,比如共有房产买卖,而没有其他共有人参与的买卖合同。这种只有其中部分共有人参与的房屋买卖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但是,这种无效不必然导致交易的失败。假定已经过户,因为有的房产共有人是属于未登记注册的共有人,比如配偶。如果产权登记人出卖自己的房子,购买人已经实际居住而且已经过户的,而且价格也比较合理,可以认定购买方属于房屋购买的善意第三人,虽然合同无效,但也不会被确认,因为这种无效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因为第三人足以相信卖房的人是唯一的产权人。 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留言。 深信百度平台专家乐意为你解疑答惑。 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李明月祝福你快乐,健康。
房屋所有权协议没有公证具不具备法律效益啊?
有法律效力,但是该法律效力只适用于签订协议的各方,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即对内约束力,而不具有对外约束力。以房产登记显示,产权人还是你。另外,你的协议并没有约定产权,如你所说只说明了“房屋的情况以及出资人”,说明上述情况,并不能说明房产的权利归属,若要真正对所有权作出约定,则应约定房子产权归谁所有。同时,在这里,公证并没有增强法律效力,该协议还是在签约各方内有效,公证只是增强了协议的有效性,而没有增强法律约束力。浙江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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