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居间合同的时候买卖双方应该提供什么资料
行业新闻 作者:darren 时间:2019-02-14 17:41:22 浏览量:5282 来源:住范儿
导语:您好:一、、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居间合同是中介常用到的一个合同,关系到了居间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因此签订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二、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担。但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三、居间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签订居间合同应注意1、居间人资质的查核,双方的权利义务;2、居间合同履行完标准(促成合同成立,还是牵线让买卖双方达成合同意向,或仅介绍买卖双方认识,或有其它协助义务); 3、居间人与委托人约定的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居间过程中出现的双方违约责任; 5、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居间不能,责任处理论; 6、居间费用的标准计算等。那么审理居间合同案件纠纷应该注意是什么呢?审理居间合同必须公平确定双方责任:1、居间人在完成提供订立合同机遇和介绍人物以后,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酬金。2、委托人擅自变更或取消委托指示,造成居间人财产损失的应予赔偿并应适当承担违约责任。3、居间人必须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如果有意做出有利于与委托人缔结合同的第三人行为,则不能向委托人要求给报酬和费用,且应按前述原则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而造成委托人财产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签二手房居间合同的需注意这3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大家对于房产经纪公司的参与已经司空见惯,那么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必须注意到居间合同的重要性,稍有不慎,可能就会产生纠纷风险。签二手房居间合同注意事项居间合同就是房产经纪公司(中介)和买卖双方一起签订的合同,所以又叫三方合同,签订流程如下:1、中介向买卖双方协商好的价格写在合同上并取得双方同意;2、为防止卖方一房多卖,中介一般会要求卖方在签订完三方合同后需要把产权证押在中介方;3、约定过户时间;4、清点房子的
水电气,物业费,光纤及机顶盒是否有欠款;5、约定缴税方;6、三方无误后签字;7、买卖双方按手印,中介费公司盖章;8、买方交定金,卖方押证;9、签完结束。那么签订居间合同时,交易双方需要最为关注的问题有哪些呢?一、审查经纪公司和相关资料首先,委托人应当对经纪公司的资质及其业务能力进行考察,其次还要对经纪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确认,比如对于卖方来说要经过经纪公司确认买方有无购房资格、是否可以通过贷款审批等等问题。对于买方来说要注意确认所售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存在共有人;也要注意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状况。由于二手房经纪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因此会存在一些中介公司为了诱导当事人签订合同,而随意承诺和保证交易另一方不存在任何问题。一些当事人信以为真订立合同之后,无论交易是否能履行,中介公司会要求当事人支付相应的中介服务费。二、明确各种税费如何分担根据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所承担的税费不同。如果买卖双方由于对交易习惯和办理程序不了解,轻信房产经纪公司从业人员的一己之言,导致合同约定有可能与自己真实意思产生偏差,从而造成经济纠纷。因此在买卖双方与房产经纪公司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要求明确各种税费如何分担,以方面双方查阅。三、中介费的支付期限及标准在居间合同中,房产经纪公司往往会在合同中注明中介费的具体的支付时间点、支付条件以及支付方。如果二手房交易双方没有认真阅读而导致违约的话,居间人(房产经纪公司)是有权利起诉委托人支付费用及委托金的。因此,无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实际履行,一定要对居间合同有所了解,以免增加损失。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已有案例中还存在由于买卖双方过于相信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而导致违约情况的发生。但在法院进行判决时二手房交易方无法提供居间人的口头承诺的证据从而导致败诉的情况。因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委托人应要求中介公司作出书面承诺,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点击查看更多房产信息
签二手房居间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订居间合同,交易双方需?一、审查经纪公司和相关资料首先,委托人应当对所选第三方(中介)的资质及其业务能力进行考察,其次还要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确认。对于买方来说要注意确认所选中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存在共有人;也要注意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状况。由于二手房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因此会存在一些中介为了诱导当事人签订合同,而随意承诺和保证交易另一方不存在任何问题。一些当事人信以为真订立合同之后,无论交易是否能履行,中介公司会要求当事人支付相应的中介服务费。二、明确各种税费如何分担根据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所承担的税费不同。如果买卖双方由于对交易习惯和办理程序不了解,轻信房产中介人员的一己之言,导致合同约定有可能与自己真实意思产生偏差,从而造成经济纠纷。因此在买卖双方与房产经纪公司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要求明确各种税费如何分担,以方面双方查阅。三、中介费的支付期限及标准在居间合同中,往往会在合同中注明中介费的具体的支付时间点、支付条件以及支付方。如果二手房交易双方没有认真阅读而导致违约的话,居间人是有权利起诉委托人支付费用及委托金的。因此,无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实际履行,一定要对居间合同有所了解,以免增加损失。居间合同的签订流程:1、中介向买卖双方协商好的价格写在合同上并取得双方同意;2、为防止卖方一房多卖,房产中介一般会要求卖方在签订完三方合同后需要把产权证押在中介方;3、约定过户时间;4、清点房子的水电气,物业费,光纤及机顶盒是否有欠款;5、约定缴税方;6、三方无误后签字;7、买卖双方按手印,中介费公司盖章;8、买方交定金,卖方押证;9、签完结束。PS:买卖双方不要过于相信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如有附加条件,委托人应要求中介公司作出书面承诺,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shzyqiyu88
居间合同纠纷(我是被告)--急 开庭在即!!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从你所讲的情况看:中介公司要求支付佣金是可以的。而且从证据方面也对你不利,你们没有将4连单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全部收回。另外你没有说明买卖的另一方是否也成为被告,如果没有你倒是可以追加要求买卖的另一方(当然还要找得到,并有有关佣金方面的约定)为第三方。但这只能是你和买卖的另一方来分担这笔佣金。
居间合同是中介卖方买方三方签订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的规定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签订房产中介居间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居间合同应注意:1、居间人资质的查核,双方的权利义务;2、居间合同履行完标准(促成合同成立,还是牵线让买卖双方达成合同意向,或仅介绍买卖双方认识,或有其它协助义务);3、居间人与委托人约定的报酬及其支付方式;4、居间过程中出现的双方违约责任;5、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居间不能,责任处理论;6、居间费用的标准计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