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安居房申请条件
搭配案例 作者:lixiafd 时间:2018-10-17 18:55:06 浏览量:6706 来源:住范儿
导语:一、租购保障房可低于市场价20%该征求意见稿中界定,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售价格,限定使用和上市交易权利,面向留汉创业就业大学毕业生租赁和销售的住房,包括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和大学毕业生安居房。所称的大学毕业生,是指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的毕业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办法》明确指出,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改建、租赁等多渠道筹集,实行封闭运行、循环退出。中心城区在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按照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就地还建住宅面积后的6%配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安居房1、对于完全产权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向大学毕业生出售。2、对于共有产权安居房,房屋产权20%份额由项目开发企业持有,80%份额按市场价格向大学毕业生出售。租赁房对于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按照低于市场价20%(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向大学毕业生租赁。二、大学毕业生安居房不能上市交易大学毕业生安居房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如需出售或退出,拥有完全产权的,由项目开发企业按照届时市场价的80%优先回购,项目开发企业放弃优先回购的,购房人可按照届时市场价的80%出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拥有共有产权的,由共有产权人按届时市场价优先回购大学毕业生持有的80%份额,共有权人放弃优先回购的,购房人可按照届时市场价将其持有的产权份额出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新购房人获得房屋性质、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三、创业就业满一年可申请买安居房《办法》中称,毕业3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创业就业满1年,在武汉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四、摇号分配保障房 有其他住房时退出租赁和购买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或摇号分配制度。审核及分配结果通过各区政务网站公示。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通过“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或各区政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申请。若取得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租购资格,或已承租承购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后,又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其他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应当退出已租已购的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
武汉大学生(非应届,毕业几年了,本地户口)可以申请廉租房吗?具体有什么条件?1、在主城区没有住房或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3平方米应届毕业生是可以在重庆申请公租房的。2、条件有如下:需在就业地域派出所办理一个居住证(即以前叫暂住证)其它没什么限制了,这个执照在当地工商局一周内就能办到),通过审核后就可参与摇号配租。3、若户口不在主城区,没有时间限制。在主城区各个区县房管局设立的公租房申请点填写申请表。4、申报材料 :《武汉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家庭户口簿; 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住房租约或者住房所有权证或者其他住房证明材料;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属低保家庭的,须出具低保证;属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须出具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5、街道或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分别由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房产局初审,区房产局组织公示后报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审核批准。6、审查内容:申请家庭收入情况是否符合配房租赁条件; 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是否符合配房租赁条件。 7、不符合条件的,由审查部门书面通知申请家庭;符合条件的,由区房产局登记,轮候配房。可配房的由区房产局通知申请家庭签订廉租住房租约,房屋交付后入住。政府(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的租金补贴或者以低廉租金配租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宅。
武汉百万大学生留汉计划里的安居房购买上哪申请?流程是怎样的?求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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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折房将成为毕业生的安居房吗?
武汉大学毕业生购房为何可"打八折"?
10月11日,武汉发布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住房、收入新政。凭毕业证就可落户、购房租房“打八折”、最低年薪指导标准出台… 新政规定,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凭毕业证即可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实行大学生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零门槛,打造“门槛最低、手续最简、机制最活”大学生落户政策。住房方面,未来五年,武汉将建设和筹集250万平方米以上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其中安居房85万平方米,以6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争取“让更多留汉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近期启动建设“长江青年城”,打造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样本。今年以来,武汉市打响新一轮“人才争夺战”,积极探索聚才样本:1月,提出实施 “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3月,宣布大学生在读期间,可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以期解决留汉大学生住房难问题; 4月,全面放开大学生落户门槛,设立人才安居房建设基金,每年提供1万个以上基层社会服务岗位,吸纳大学生就业;6月,出台9项政策措施,涵盖安居落户、促进就业、支持创业各领域。看来,武汉为了留住人才也是下了血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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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配房租赁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0-9-27 17:02:04 字体显示:【大】【中】【小】 办理类别:保障性住房管理项目名称:廉租住房配房租赁主管处室:市局住房保障与改革处受理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一、服务内容受理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困难程度轮候调配廉租住房。二、法律依据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第162号令);2、《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190号令)。三、申报材料1、《武汉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2、家庭户口簿;3、家庭成员身份证;4、家庭住房租约或者住房所有权证或者其他住房证明材料;5、家庭成员收入证明;6、属低保家庭的,须出具低保证;属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须出具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四、收件处理街道或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分别由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房产局初审,区房产局组织公示后报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审核批准。五、审查内容1、申请家庭收入情况是否符合配房租赁条件;2、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是否符合配房租赁条件。六、工作时限常年受理年度审批七、收费依据不收费八、办理结果出具申请家庭享受配房租赁的审核意见九、送达不符合条件的,由审查部门书面通知申请家庭;符合条件的,由区房产局登记,轮候配房。可配房的由区房产局通知申请家庭签订廉租住房租约,房屋交付后入住。十、特别事项说明咨询电话:8548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