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莞公积金缴存比例上调了 2018年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5%~12%
家居风水 作者:有变态偷关注我行程 时间:2018-10-16 13:40:32 浏览量:6432 来源:住范儿
导语:缴存基数怎么调?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根据你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变动情况调整你的公积金缴纳基数。你的住房公积金会不会调?如果你去年工资涨了,缴存比例不变,那本人和单位缴纳的给你公积金都会变多。举个例子:如果2016年度你的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2017年为10000 元,工资涨了25%。那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若缴存比例12%不变,你每月的公积金将增加480元。即,(10000*本人缴存12%+10000*单位缴存12%)-(8000*本人缴存12%+8000*单位缴存12%)=480元缴存比例怎么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得超过12%。以天津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度为例:企业可在5%-12%之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但有特殊情况,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调整至不低于单位和职工各1%。除企业外,其他单位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1%。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按单位和职工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怎么算?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北京为例: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即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0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096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048元。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缴存比例+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6096元也就说,你的月平均工资为3万元(超过25401元),按12%比例缴存,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只能是6096元,而非按3万元计算的7200元。怎么查询是否已调整? 网点查询——带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让工作人员帮忙查询,或通过大厅的查询机查询。 网站查询——进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APP,登录个人的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 热线电话查询——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是12329。为本地固定电话号码,长途拨打需号码前加拨长途区号,免收信息服务费。 支付宝查询——在支付宝首页搜索“公积金”,选择所在城市后,按提示操作即可,目前已有北京、厦门、南宁等120城市可查。换城市工作了,怎么办?“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7年7月1日已建成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该平台办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如果你换到别的城市工作,通过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手机APP就可进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转入自助申请。转移接续完成后,在当地就可查询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情况。如对公积金缴存数额有疑问怎么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额都是单位申报的,职工如对公积金缴存数额有疑问,可以先去单位的人事部门查看申报时本人的月平均工资数,这个月平均工资数再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就是你的公积金缴存额度。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相关信息。查询过程中如发现信息不对怎么办?有的人在查询过程中会发现本人的信息是不正确的,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呢?职工可以把信息或者对账单打印出来,直接到当地的社保单位或者公积金机构去核对并且更改信息即可。明年你的公积金可能会咋调?2018年工资变动水平一定程度决定了你明年公积金缴存多少的变化。上海、山东、山西、内蒙古等多地发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相比上一年均为上涨。要注意的是,工资增长指导线不意味着员工就能涨工资。因为,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属于指导性信息,并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但工资指导线可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为什么2017年度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7月1日起不调整缴存基数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单位如何缴存公积金: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个人如何缴存公积金: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注意事项: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了解很重要,缴纳人员需要根据缴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以保证公积金缴存顺利进行;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是为现代人减压的一种好的政策形式。
2018年开始在东莞买的住房公积金还能取出来吗
您好,这是可以的。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10)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1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材料:(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a、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b、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c、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d、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以上四种情形持相关资料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或建筑造价,并应在购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领取《房地产权证》)壹年内办理提取。此外,购买商品住房未领《房地产权证》的,提取购房合同或交易登记证明书批准当月余额;已领《房地产权证》的,提取发证当月余额。分期付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按分期付款合同分期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经有关部门批准当月余额。属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迁人补充资金的。提交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补偿款使用划款证明及付款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资金。(2)离休、退休的。提交离休、退休证。(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5)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6)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7)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8)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9)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1)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12)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13)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a、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b、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c、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d、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以上四种情形持相关资料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或建筑造价,并应在购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领取《房地产权证》)壹年内办理提取。此外,购买商品住房未领《房地产权证》的,提取购房合同或交易登记证明书批准当月余额;已领《房地产权证》的,提取发证当月余额。分期付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按分期付款合同分期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经有关部门批准当月余额。属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迁人补充资金的。提交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补偿款使用划款证明及付款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资金。(2)离休、退休的。提交离休、退休证。(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5)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6)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7)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8)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9)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1)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12)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13)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提取流程: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3、支取公积金。
2018年公积金最新变化有哪些?
2018年,全国楼市调控进入密集期,有关房贷、住房公积金等政策的变化总能牵动购房者、租房者的神经。2018年公积金最新变化!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下发通知,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此外,缴纳单位可在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到上限12%之间,自主确定比例。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期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通知》指出,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将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通知》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此外,《通知》还要求,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为了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住建部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四项:一是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两年,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二是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三是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浮动区间。四是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通过以上这些措施,预计2018年可以减轻企业负担约300亿元。
东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5%-20%之间,全国都是这个比例个人是5%-20%,单位也是5%-20%,具体定多少看你单位自己情况来定,个人不得低于单位。
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 从何时开始
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只有广东实行。2016-03-02,广东省政府前日发布了2016年—2018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系列方案,其中包括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上限从20%降至12%,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