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须知都有哪些交房之前要掌握哪些内容

软装 作者:大宁 时间:2019-02-15 17:23:17 浏览量:5597 来源:住范儿
导语:超详细的收房流程及攻略!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2.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特别提示: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2.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3.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4.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1. 《竣工验收备案表》 ――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2.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3. 《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4.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5.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6. 实测面积登记表特别提示:1. 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2.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3. 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4. 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5. 提醒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存。6.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三、房屋检验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1. 检测房屋面积: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2. 检验房屋质量: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 房屋本身的质量(二)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三)装修质量特别提示:1. 一定要掌握“先验后收”的原则。2. 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其他交付手续,则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后中止办理手续。3. 购房者应了解公摊面积及相关知识,防止开发商侵占。4. 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签定书面函件,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5. 只要付清房款,按照合同约定购房者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交房,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无权以“未缴纳相关费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绝交房。6. 不要将样板房标准作为现实标准,除非开发商将有关装修标准按样板间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下来。四、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1. 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2. 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3. 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4. 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特别提示:1. 验房后要坚持的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而不管开发商陪同的收房人员如何花言巧语;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应自备纸笔,一一记录。2. 物业公司的行为代表不了开发商(除非有明确书面授权),因此不要就房屋质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3、验收房屋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开发商盖章确认,约定处理方案。4、如果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房屋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取得证据,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而是开发商拟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条件。注意事项以下问题,购房者在买房、收房过程中会经常遇到,特别经常遇到此类的咨询问题,把关键注意事项列出,提醒消费者予以重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买房相关税费(一)商品房买卖应缴以下税费:1、契税2、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3、买卖合同印花税4、公共维修基金5、房屋所有权登记费6、房屋所有权印花贴税7、权证工本费(二)税费问题特别提示: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1. 契税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2. 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税率:房屋成交价 的2%。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3、面积测绘费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4、物业费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5. 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二、面积问题面积问题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购房人买房时尤其是买期房时,一定要考虑到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出现误差这样的问题,并在签订合同时以附加条款加以防范。(一) 存在的问题:1. 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这一直是个焦点问题。消费者常常因面积问题出现纠纷而处于被动局面,建议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中对相关可能出现的问题详细进行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2. 开发商有时能利用公摊、面积测量侵占购房者的合法利益,还不易被发现。正确测算房屋面积,是专业人员的工作,一般购房者根本无法完成。其次,面积测量的人工操作特点,正常误差都难以避免,一些开发商在使之产生人为偏差侵占购房者一、两米面积轻而易举。再有,由于消费者相关知识掌握不够,使得购房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很容易偷梁换柱,把非公摊的面积加入公摊之中。(二)如何解决面积误差?面积误差:根据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在买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交房款,并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特别提示:1. 想测出您买的商品房的真实面积,首先购房者索要出建筑的竣工图纸,请专家根据图纸进行计算。2. 签定合同时应该细化条款,应该约定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如规定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三)关于分摊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不应入的公用建筑空间: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4、对于半地下室,不论采光井的结构如何,都不计入建筑面积。特别提示:1. 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公摊的具体项目。2. 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3. 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三、审查销售广告(一)出现问题“我们的小区绿化率达到……,我们小区配有小学、幼儿园、会所……”购房者常常会被上面的优美辞藻所迷惑,但到实际收房时才发现与现实相去甚远,现实当中虚假宣传、改变小区规划也是一些开发商惯用的一手;另外,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收房中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要开发商如何兑现曾经的承诺。(二)解决办法1. 要注意平时的证据收集。如买房时的楼书、广告一定保存好,有条件购房时拍下售楼处沙盘,收房时应该对照小区平面图看环境。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此类的广告可以作为要约,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2. 要随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一旦发现小区有规划被变更的迹象,购房者一定要尽快跟相关部门和开发商交涉,以免形成事实,出现“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的局面。四、法定退房条件:在房屋验收过程中,业主如果发现购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是不是都可以退房呢?退房的法定条件,综合起来包括以下几种:1. 购房合同无效:实践中,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①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②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2. 套型误差导致退房: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3. 面积误差导致退房: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4. 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5. 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实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特别提示:1. 由于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未取得“三书一证一表”的楼房,买家可以不收楼。2. 出现上述法定退房条件时,购房人在以上情况之一出现时选择退房,相关违约赔偿责任由发展商承担,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是房屋确实出现了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开发商赔偿。五、特别建议:可以考虑集体收房。买房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到很多专业问题,只靠消费者个人的力量有时很难解决问题,在此,特别建议您可以考虑集体收房,人多力量大,结合专家的力量解决遇到的所有难题!收房需要带的工具: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7)1只水笔--用于签字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最佳收房流程:核验业主材料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交纳剩余房款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业主做综合验收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提示】: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验房、填写验收记录和做房屋交接:验完楼后,业主应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同时将水表、电表底数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验房交接表》中);符合政府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通过验收;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业主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开发商。根据业主意见,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天)。不能整改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问题严重,对房屋使用功能影响重大的,可依法追究开发商相应责任,甚至退房。
新房子马上要交房了,商品房,验房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超详细的收房流程及攻略!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2.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特别提示: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2.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3.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4.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1. 《竣工验收备案表》 ――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2.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3. 《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4.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5.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6. 实测面积登记表特别提示:1. 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2.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3. 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4. 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5. 提醒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存。6.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三、房屋检验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1. 检测房屋面积: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2. 检验房屋质量: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 房屋本身的质量(二)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三)装修质量特别提示:1. 一定要掌握“先验后收”的原则。2. 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其他交付手续,则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后中止办理手续。3. 购房者应了解公摊面积及相关知识,防止开发商侵占。4. 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签定书面函件,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5. 只要付清房款,按照合同约定购房者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交房,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无权以“未缴纳相关费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绝交房。6. 不要将样板房标准作为现实标准,除非开发商将有关装修标准按样板间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下来。四、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1. 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2. 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3. 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4. 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特别提示:1. 验房后要坚持的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而不管开发商陪同的收房人员如何花言巧语;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应自备纸笔,一一记录。2. 物业公司的行为代表不了开发商(除非有明确书面授权),因此不要就房屋质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3、验收房屋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开发商盖章确认,约定处理方案。4、如果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房屋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取得证据,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而是开发商拟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条件。注意事项以下问题,购房者在买房、收房过程中会经常遇到,特别经常遇到此类的咨询问题,把关键注意事项列出,提醒消费者予以重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买房相关税费(一)商品房买卖应缴以下税费:1、契税2、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3、买卖合同印花税4、公共维修基金5、房屋所有权登记费6、房屋所有权印花贴税7、权证工本费(二)税费问题特别提示: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1. 契税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2. 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税率:房屋成交价 的2%。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3、面积测绘费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4、物业费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5. 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二、面积问题面积问题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购房人买房时尤其是买期房时,一定要考虑到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出现误差这样的问题,并在签订合同时以附加条款加以防范。(一) 存在的问题:1. 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这一直是个焦点问题。消费者常常因面积问题出现纠纷而处于被动局面,建议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中对相关可能出现的问题详细进行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2. 开发商有时能利用公摊、面积测量侵占购房者的合法利益,还不易被发现。正确测算房屋面积,是专业人员的工作,一般购房者根本无法完成。其次,面积测量的人工操作特点,正常误差都难以避免,一些开发商在使之产生人为偏差侵占购房者一、两米面积轻而易举。再有,由于消费者相关知识掌握不够,使得购房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很容易偷梁换柱,把非公摊的面积加入公摊之中。(二)如何解决面积误差?面积误差:根据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在买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交房款,并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特别提示:1. 想测出您买的商品房的真实面积,首先购房者索要出建筑的竣工图纸,请专家根据图纸进行计算。2. 签定合同时应该细化条款,应该约定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如规定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三)关于分摊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不应入的公用建筑空间: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4、对于半地下室,不论采光井的结构如何,都不计入建筑面积。特别提示:1. 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公摊的具体项目。2. 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3. 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三、审查销售广告(一)出现问题“我们的小区绿化率达到……,我们小区配有小学、幼儿园、会所……”购房者常常会被上面的优美辞藻所迷惑,但到实际收房时才发现与现实相去甚远,现实当中虚假宣传、改变小区规划也是一些开发商惯用的一手;另外,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收房中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要开发商如何兑现曾经的承诺。(二)解决办法1. 要注意平时的证据收集。如买房时的楼书、广告一定保存好,有条件购房时拍下售楼处沙盘,收房时应该对照小区平面图看环境。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此类的广告可以作为要约,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2. 要随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一旦发现小区有规划被变更的迹象,购房者一定要尽快跟相关部门和开发商交涉,以免形成事实,出现“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的局面。四、法定退房条件:在房屋验收过程中,业主如果发现购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是不是都可以退房呢?退房的法定条件,综合起来包括以下几种:1. 购房合同无效:实践中,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①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②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2. 套型误差导致退房: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3. 面积误差导致退房: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4. 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5. 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实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特别提示:1. 由于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未取得“三书一证一表”的楼房,买家可以不收楼。2. 出现上述法定退房条件时,购房人在以上情况之一出现时选择退房,相关违约赔偿责任由发展商承担,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是房屋确实出现了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开发商赔偿。五、特别建议:可以考虑集体收房。买房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到很多专业问题,只靠消费者个人的力量有时很难解决问题,在此,特别建议您可以考虑集体收房,人多力量大,结合专家的力量解决遇到的所有难题!收房需要带的工具: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7)1只水笔--用于签字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最佳收房流程:核验业主材料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交纳剩余房款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业主做综合验收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提示】: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验房、填写验收记录和做房屋交接:验完楼后,业主应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同时将水表、电表底数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验房交接表》中);符合政府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通过验收;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业主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开发商。根据业主意见,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天)。不能整改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问题严重,对房屋使用功能影响重大的,可依法追究开发商相应责任,甚至退房。
交房前需要注意什么?
交房前一定要进行验房、检查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东西、合同注明的条款是否实现等。验房一定要仔细,检验房子是否存在漏水、开裂、管道破损、所有线路、水路是否到位、墙体倾斜度、墙面质量、房子面积测量、原建筑交付给你的时候所有门窗是否损坏等,因为你一单现在确认书上面签字就是认同你已经全部检查无破损,这样以后就不管开发商的事情,进入了物管的范围了,需要自己出钱去维修了。如果精装房的话那就更多项目,检查要更加细心了。检查开放商承诺的优惠及合同上面注明的条款,也是非常关键。房产证什么时候办下来、贷款什么时候审批、承诺多少优惠、超交房时间赔付多少等都是重要内容,建议多到房子的群里讨论,完善自己的思路,做到自己利益最大化。
商品房交房须知都有哪些交房之前要掌握哪些内容
我们在交房时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首先个人觉得,交房时如果靠个人验房是不是行的。们必须去找一家比较专业的验房公司来进行验房。这样出具的验房报告才会有效呢!而且们不专业的人验房,验了也等也没有验。们一起来看看交房时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二、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如“两书一表”);“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三、关注面积问题,索要《面积实测表》,向开发商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四、业主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质量仔细检查,记录问题,并详细填写验房单;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六、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七、业主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八、业主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以上就是针对问的交房时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所作出的答案呢,新房验收不是小事情呢,千万要慎重!很多地方肯定会有瑕疵的呢!新房就像一个新生儿,都要做一次彻底的检查的。
开发商通知交房时有哪些点是需要注意的?
大家都知道买房是件高兴的事,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但是大家都知道现在房子的质量是越来越不好,我们经常都会听到一些业主维权的事,那么交房要注意什么,我这边就来简单介绍一下。 一、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二、办理交接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 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商品房交付时通常要符合下列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满足甲方承诺的其他条件;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即通常所谓的“两书”)。?? 三、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 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的,买房人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先催告,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办理交接时一旦开发商拒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则买房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 四、不要轻易接受房屋?? 有些购房者在办理交接时,明知开发商没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因为急于装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的,在法律上则被视为交付。此后再以开发商长时间没有出示相应证明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将不被法院接受。?? 五、认真检验房屋有无严重质量问题?? 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委托专业检测?? 以上六点基本就是交房时应注意的事项了,大家的交房时一定要多多留意,多多检查,保障自己的权益,让自己和家人在住进新房的时候,能安心的享受幸福时光!建议验房时找专业的验房师陪同你一起去。
交房时要注意什么
交房注意事项:1、地面是否平整地面平整度往往是容易被忽视的地方,别小看平整度的问题,同一个房间可能会有3厘米的高低差,如果是自己找平,得花费多少水泥、砂石,还要浪费房屋高度,真是亏大了。2、地漏排水是否通畅建房的时候,许多水泥块、砂石容易掉入地漏排水管,造成严重的堵塞情况,等入住后发现就麻烦了。我们只需要用随身带的小水桶,倒入一桶水看水流速度就能判断是否存在堵塞。一般处理堵塞问题需要从楼下邻居家打开排水管的检修口清理泥沙,如果楼下邻居已经装修好,将下水管彻底包死,那么协调起来就很困难了,就算补偿楼下重新封闭下水管的费用,邻居也未必肯干。3、卫生间下水管是否安装防火圈这种防火圈其实大家都没听过,但是作用可不小。防火圈是安装在下水管顶部的,万一楼下的邻居家发生火灾,火有可能会顺着下水管往上蔓延,这时候防火圈受热会自动膨胀将下水管挤压断裂,彻底封死火势蔓延的通道。这种防火圈,关键时刻能发挥关键作用,一定不要忽视哦。4、做好防水实验一般开发商会做一次防水,我们要做的是检验开放商防水的质量。有经验的人会将卫生间的下水管堵住,然后放一定高度的水,封闭3天以上,通过水位是否下降来检验防水的质量。5、门窗是否正常使用一般开发商安装的铝合金窗户质量较差,而且存在不少问题,一定要仔细查看。主要检查窗户的密闭性,密封条是重点。还有窗户能否正常开合。6、新房面积与合同是否一致一般请了装修公司进行设计,设计师会上门量房,这时候正好检查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开发商承诺的得房率是否一致,一般在3%以内属于正常,如果超出3%范围,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补偿。扩展资料:交房指的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参考资料:交房——百度百科
商品房交房须知都有哪些交房之前要掌握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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