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饰面板、饰面砖应表面平整、边缘整齐,棱角不得损伤,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锚固件、连接件应用铜或不锈钢或镀锌处理及其他防锈处理方法。 (3)大理石、花岗石饰面板,表面不得有隐伤、风化等缺陷。不宜用易褪色的材料包装。 (4)预制人造石饰面板,应表面平整、几何尺寸准确,面层石料均匀、洁净、颜色一致。 (5)外墙釉面砖、无釉面砖,表面应光洁,质地坚固,尺寸、色泽一致,不得有暗痕或裂纹,其性能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吸水率不得大于10%。 (6)陶瓷锦砖应质地坚硬、边棱整齐、尺寸正确。锦砖脱纸时间不得大于4min。 (7)胶结材料的品种、掺合比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8)拌制砂浆应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