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享有的一种贷款权利。
只要是公积金缴存的职工,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即可申请公积
金贷款,其利率较低。
贷款范围:
1 、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需要购房贷款的;
2 、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3 、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4 、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贷款的;
5 、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银行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
项目。
贷款额度与期限:
按现行政策规定,基本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10万元或不超过帐户
储存总额的15倍,补充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3万元或储存余额的2倍。
两项公积金都缴存的职工,贷款最高额不超过13万元。并且不超过总房
价的80% ,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购买二手住房或翻建、大修住房,贷
款额不超过总房价的50% ,最长期限10年。但主贷人的贷款年限不得超
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
[收起]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政府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建造、大修)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发放的优惠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专指职工个人贷款,这是从建设性贷款向消费性贷款的转变,是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向的重大调整,改变了长期以来重建设、轻消费的观念,有利于改变职工消费结构,使住房消费支出达到职工家庭收入的合理比重,保证国家,单位职工的合理负担;调整房地产市场结构,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达到住宅市场供求平衡和优化结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